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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财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18 15:56:07  作者:   编辑:

序号

实施 主  体

检    查

事项名称

法    律    依    据

检查次数

检查方式

1

府谷县财政局

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2号)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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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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