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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内容
来源:府谷县政务信息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28 10:57:00  作者:   编辑:

问题: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内容有哪些?

回答:

1.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3.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4.不准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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