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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635B/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政办发〔2024〕37号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规〔2024〕001—县政办001


府政办发〔2024〕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要求,通过保障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强化惠民殡葬政策引导、加强执法监管等措施,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构建文明治丧、节俭办丧和生态安葬的殡葬秩序。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管理。

1.严控殡仪服务价格。按照民政部《殡葬服务项目分类》和《陕西省殡葬行业价格行为指引》,对殡葬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对基本殡葬服务和与其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定价。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殡葬服务透明度,严格按照明码标价要求,将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通过媒体平台、悼念治丧大厅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规范餐饮服务消费。按照文明治丧、节俭办丧的要求,丧事应从简操办,控制规模,每桌餐饮服务价格(不含酒水)实行最高限价。

(二)加快殡葬设施供给

4.规划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加快府谷县殡仪馆和府谷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建立以公益性公墓服务为主体、经营性公墓服务为补充的城市公墓安葬服务体系,提升殡葬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三)规范殡葬用品销售市场

 5.规范殡葬用品经营。根据《殡葬条例》规定,殡葬用品经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现有殡葬用品经营商户按最新规划要求进行重新审核发放。

6.规范殡葬用品销售。县城内和进城主干道两侧禁止销售、焚烧、抛撒各类烧纸、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销售花圈、寿衣、棺材等殡葬用品。根据《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丧事活动和殡葬用品管理规定,将县城内从事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商户统一迁入政府规划的殡葬用品销售市场(盐沟殡葬服务市场),规划区外不得经营殡葬用品。

(四)深入推进文明殡葬

  7.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全县居民要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可以通过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和家庭追思会等低碳环保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自觉告别不文明祭祀行为。

8.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执行国家殡葬政策,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自觉维护整洁的城市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管理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规范殡葬秩序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镇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主要督查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履职情况,建立定期通报、不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二)凝聚共管合力

民政局要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与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设置监管、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殡葬用品市场管理等工作。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殡葬服务单位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依法指导业务运行。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要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推动殡葬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公安局要依法依规对本辖区内违规治丧、乱埋乱葬、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违反本方案,拒不服从管理、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法加强中心城区殡葬用品占道经营及乱摆摊设点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消防审核验收。

消防大队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的消防安全日常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对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督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所属镇是规范各镇殡葬秩序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落实本辖区范围的各项具体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打击辖区内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情走向,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从2024年6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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