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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6-0008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6-05-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政办发〔2026〕12号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暨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暨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暨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暨

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住建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榆林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榆林市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市级联动机制》,以及县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6年全县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物业服务管理实际,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指示批示,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2026年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和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新格局,切实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一)县级联动工作机制

成立府谷县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县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我县物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机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春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燕君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吴二前  县住建局局长

        王勇杰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成  员:郝登云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军  县法院副院长

马  飞  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杜海翡  县发科局副局长

郭党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建国  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韩永龙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晓强  县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副总督察

贺云飞  县住建局副局长

郭海民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

刘米良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雷震平  府谷镇宣传委员

武冠萌  县消防救援局办公室主任

高亮彪  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郭  鹏  国网府谷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赵才森  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二前同志、郝登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贺云飞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按月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工作机制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其他成员单位。工作机制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级联动机制日常运行,统筹推进全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估+企业信用评价+晾晒榜评选”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开展物业服务信息赋码公示和“四公开四提升”活动;牵头对全县住宅小区开展拉网式起底排查,督促物业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对侵占公共收益、拒不退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牵头组织问题线索收集、转办和跟踪督办;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应用;指导老旧小区“改造+物业”一体化模式推广,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落地实施。

县法院:负责做好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工作,重点指导开发商垄断物业管理、侵占公共收益、物业企业违规收费等相关纠纷案件审理,加大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力度,通过示范判决引导矛盾化解;开通物业费欠费催缴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处置相关案件,推动物业纠纷前端化解、实质解纷。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将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硬仗推动落实,推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涉及基层治理的重大问题。

县发科局: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协同推进老旧电梯更新国债项目落地实施,协同整治小区临时用电“转正难”、违规加收水电费、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侵占人防工程设施的行为等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治安管理、保安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开发商威胁打压维权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整治高空抛物、恶意拖欠物业费引发的冲突等问题,协同整治开发商长期垄断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吸收律师、社区法律顾问、业主代表等参与调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物业企业依法经营和业主依法维权意识。

县财政局:负责配合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摸排,梳理老旧小区维修资金使用堵点,收集整理侵占、挪用、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落实中心城区物业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升和先进典型奖补,配合落实老旧电梯更新相关资金保障。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在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将小区宗地范围内属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及物业服务用房等一并登记为业主共有。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各镇和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捆绑收费、违规加收水电费等行为;整治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维保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推进老旧电梯更新国债项目落地实施;打击物业服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整治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县消防救援局:负责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防设施不完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从严查处擅自改变小区公共部分用途引发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国网府谷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物业小区临电转正和业主电费拖欠整治相关事宜。

府谷镇:负责辖区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成立,负责完整社区机制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住建等部门、公安派出所、物业企业、业委会等,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联合县住建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整改。

(三)联动运行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点难点问题,通报工作进展。

2.问题线索转办机制。由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工作,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举报、日常检查、群众反馈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统一台账。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直接交办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责任单位;对跨部门的复杂线索,提请联席会议协调处置。责任单位收到转办线索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30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重大复杂问题可适当延长时限但需书面说明理由。

3.跟踪督办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对交办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收到并分派下去的工作任务实行限期化解管理、跟踪督办。对于接近完成时限仍未完成的项目要予以工作提醒,对于超期仍未化解的项目要进行督办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接近时限未办结的进行提醒,对超期未办结、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督办调度,督办结果纳入工作通报。

4.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等信息;重大案件、重要舆情和突破性进展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纪委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三、整治重点

聚焦物业服务领域十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分工,精准发力、靶向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标准收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等问题。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住建、发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负责)

(二)开发商长期垄断物业管理、侵吞业主利益问题。重点整治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拒不执行业委会(物管会)合法决策,不按规定期限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威胁打压维权业主,侵占公共资产等问题。(住建、公安部门按职责负责)

(三)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住建、发科、公安部门按职责负责)

(四)违规捆绑收费、违规加收水电费问题。重点整治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限购水电气热费用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加收水电费,捆绑收费等问题。(住建、发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负责)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问题。(住建、财政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住建、发科、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按职责负责)

(七)住宅电梯安全隐患、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对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等问题。(住建、发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负责)

(八)乱搭乱建制止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制止不力,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安全,擅自改变外立面,擅自改变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和平时用途,违规加装设施设备等问题。(住建、资源规划部门按职责负责)

(九)擅自改变小区公共部分用途问题。重点整治占用公共空间、人防工程,改变附属设施用途,圈占公共绿地,私设养殖场地,占用消防通道等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问题。(住建、发科、应急、消防救援部门按职责负责)

(十)小区临时用电“转正难”问题。持续巩固2025年临电小区整治成果,重点整治对于小区临时用电问题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临转正”整治工作不积极等问题。(住建、发科、国网府谷公司公司按职责负责)

四、具体措施

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下,坚持问题整治与案件查办两手抓,结合我县物业服务管理实际,突出靶向整治、系统治理,推动集中整治动真格、严查处、出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治理基础。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加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力度,针对老旧小区、无业委会小区,推动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机制。结合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组建好居民委员会下属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好指导监督作用,年底前推动住宅小区物管会(业委会)应建尽建,健全完善“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发挥联动治理效能。(府谷镇、社会工作部、住建、民政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二)坚持协调联动,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县级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典型案例。将已建立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企业信用评价、“晾晒榜”评选三项监管机制作为核心抓手,联合社区,定期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公布所有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依据服务质量评估与信用评价、业主投诉问题整改、12345热线反映问题化解等情况,实行“晾晒榜”评选;对问题严重、信用星级下调的企业以“问题榜”公布予以警示提醒。(住建、法院、社会工作部、发科、财政、公安、民政、司法、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府谷镇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三)坚持摸排整改,实现底数清、问题明。对全县住宅小区开展拉网式起底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建立投诉举报和问题整改台账(同2025年),与本级联动机制问题线索处置台账数据互通、同步更新,协调督促责任主体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专人督促落实,确保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全力配合住建局,5月底前完成摸排,并上报工作机制办公室。(住建、社会工作部、发科、财政、公安、民政、司法、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府谷镇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四)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市场准入、运营、退出等监管机制,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广泛开展“四公开四提升”活动,5月底前全县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全部公开2025年度公共收益,内容完整翔实。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强化信用评价运用,定期公示评价结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推进专业化物业服务,针对我县现状,以市场化引入专业物业、社区领办公益物业、国有企业兜底保障等模式,逐步实现所有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持续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更好满足居住生活需求。(住建、城投集团、府谷镇等部门负责)

(五)加强维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流程。结合物业领域巡视、审计发现问题,以及2023年以来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摸排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查处或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住建、财政、公安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加强老旧电梯更新,保障出行安全。加快推进国债支持电梯更新项目落地实施,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完工,让人民群众尽早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本级联动机制,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破解难点堵点,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国债支持项目顺利实施。(住建、发科、市场监管、府谷镇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七)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用好联席会议和线索转办督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物业服务领域信访问题治理网络。各相关部门要聚焦排查发现问题、12345信访反映问题等,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采取定期研究、专题研究、领导包抓、公开接访、督办督帮、源头治理等机制,以点带面、纵深推进物业领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以点带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攻坚的格局,推动我县物业服务领域信访量明显下降。(住建、法院、社会工作部、发科、财政、公安、司法、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八)加强政策法规完善,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把当下治、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我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找准症结根源,健全完善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健全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推动实现抓源治本、常治长效。(住建、社会工作部、发科、财政、公安、司法、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是中、省、市、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际行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集中整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决扛牢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采取有力举措、协调凝聚各方合力,在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好我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治理。

(二)统筹部署推进,狠抓工作落实。本次集中整治内容多、任务重、标准高,结合我县物业服务管理基础薄弱、矛盾突出的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调研论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筹划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整治涉及部门、单位多,工作有交叉、责任有轻重、落实有急缓。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既要压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也要压实分管领导责任,还要压实科(股)室具体责任;既要按职责积极主动抓好任务落实,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治合力。

(四)严格信息报送,确保数据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排查小区、发现问题、问题线索提供、推动问题整改等信息,于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传至集中整治功能平台,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督办、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整治工作。

(五)稳妥处置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物业领域舆情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密切关注我县物业领域敏感信息、负面舆论,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核查处置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防止信息扩散、舆论发酵、事态升级,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重大舆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县委宣传部,坚决杜绝漏报、迟报。

(六)加强线索移交,严肃执纪问责。各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在集中整治中注重发现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要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超越职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职能部门查处,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1.2026年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报表

      (专项1: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

      2.2026年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报表

      (专项2: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3.小区数量统计表

 4.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统计表

 5.府谷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移交单

 6.府谷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县级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

 7.府谷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处置结果反馈单

 8.府谷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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