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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6-000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6-04-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政办发〔2026〕11号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6日

府谷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创建安全畅通、高效快捷、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切实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府谷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美化、净化县域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组织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交通运输环境,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路通行能力、安全质量和环境品质。

二、治理范围及标准

(一)治理范围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包括全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公路以及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和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部分。

(二)治理标准

通过攻坚行动,消除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全面提升我县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水平,达到以下标准。

1.路内。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等,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现象,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构造物,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

2.路外。无违法违章建筑物与地面构筑物,穿村过镇路段应尽量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临街建筑力求整齐,破旧建筑、挡墙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道路两侧厂矿企业、建筑工地未造成公路污染;集贸场所、商铺无占道经营,沿线无非法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和修车点。路外垃圾、渣土、废弃物清运及时,无乱堆积存。绿化林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林相优良,无缺苗断垄,路外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土地。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交通局局长任组长,县工贸局、交通局、林业局、能源局、交管大队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府谷公路段、县交建集团、陕西交控集团神府分公司、开元养护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府谷县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路域环境整治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副局长刘宽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本次治理活动的综合协调、汇总统计、工作推进、督促检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从2026年4月11日起至2027年11月底结束,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巩固、全面治理、全面总结巩固五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6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养管责任单位、各镇要根据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职责对公路路域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非法设立的非公路标识标牌以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类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并于4月20日前形成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到问题清楚、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分工具体、责任到位,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元,联系电话:15129726088,电子邮箱:410534194@qq.com)。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6年4月21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此次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质效,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整治、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分步推进整治任务:先清理可视范围内的显性问题,再攻坚历史遗留的难点顽疾;先整治城区出入口、国省道、重要县乡道,再向一般县乡公路延伸覆盖。

1.开展公路可视范围显性问题集中整治

对公路路面、路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违规广告牌等进行彻底清理,对行道树、可视范围内绿化景观进行补植补栽与整形修剪。

各养管责任单位负责公路路面及边沟排水外3米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好路侧杂草清除、垃圾清运、标识牌完善、路肩整修、边沟排水疏浚、枯死行道树清理,以及行道树修剪、扩穴、补植等工作,确保行道树整齐美观,提升道路绿化景观效果。市县路政执法单位负责违规广告牌、挡墙违规宣传标语的清理工作,并督促前期已审批的墙体宣传单位及时补刷公路沿线挡墙墙体不清晰或缺损的宣传标语,确保内容合理规范、字迹清晰可见。

县林业局负责公路边沟排水3米以外现有树木的修剪、扩穴、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做好枯死树木清理补植工作,确保路侧景观林整齐美观。

沿线各镇政府负责公路边沟排水3米以外可视范围内沿线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和违规广告牌的清理整治工作。

①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大石公路、X201古府公路K56+000—K64+900(环城路口至华龙桥)、X501环城路段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②2026年6月底前,完成G628沿黄公路府谷段、X201古府公路K0+000—K56+000段(古城至环城路口)、X202哈沙路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③2026年7月底前,完成神府高速公路引线(石马川至野芦沟)、X301新郭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④2026年8月底前,完成G338府店公路府谷段、S501沙野线K0+000—K8+000(沙梁至庙沟门)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⑤2026年9月底前,完成Y202黄甫川园区道路、Y205清水川园区道路(白家园则至魏寨大桥)、C055高王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⑥2026年10月底前,完成Y308丰山至高庄则、Y306孤刘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2.开展污染路面行为集中治理

市县路政执法单位、交管大队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对货运车辆未加盖篷布或装载不规范导致“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从重处罚。

县工贸局、县能源局按职责分工,督促涉煤企业严格落实《府谷县洗选煤厂及涉煤行业生态环境暂行管理措施》要求,在出口处设置并启用车辆清洗设施,配套建设排水、尾泥沉淀设施,同时对清洗场地实施水泥硬化,严防车辆带泥上路。

县交通局、市县路政执法单位会同交管大队,全面排查辖区公路沿线未硬化场地的停车场,并按管理权限将问题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督促限期整改,确保2026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经营场地硬化,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对逾期未完成场地硬化的停车场,一律予以关停整顿,并封闭相应平交道口。

3.开展平交道口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市县路政执法单位、各养管责任单位会同沿线乡镇政府及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平交道口建立整改台账,完善警示灯、警示标志等安防设施,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污染路面风险的平交道口,按照“谁开口、谁负责”原则,分类治理:依法审批设置的须严格按管理规定规范搭接,做到水泥硬化、路面平整、排水顺畅;未按要求硬化的限期整改,2026年8月底前仍未完成的予以封闭;未经许可擅自增设的一律取缔。

4.开展穿村过镇路段集中治理

市县路政执法单位会同属地镇政府和交管大队开展穿村过镇路段“清乱、治违、提貌”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违规广告等乱象。

各公路养管责任单位要按照养护职责,全力做好所属公路穿村过镇路段日常养护工作,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边沟排水通畅无损毁。

各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过村镇路段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倾倒点,实行定点投放、定时清运,严格管理,保持干净整洁;二是对辖区内过村镇公路沿线建筑物、破损公共设施、宣传牌等进行必要的清理、整治、粉刷等工作;三是清理取缔公路两侧妨碍交通安全的摆摊设点、集市及马路市场,拆除建筑物上违规户外广告与乱贴乱画,同时督促沿线停车场完成场地硬化、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5.开展路面病害集中治理

各养管责任单位4月底前完成全县国省干线及重要县乡公路的全面排查,建立病害台账并动态更新;对中度及以下病害路段优先列入二季度养护计划,确保6月底前修复率达100%;对重度病害路段实行“一路一策”,统筹打包形成公路病害整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力争7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年内开工建设,确保全面恢复病害路段安全通行能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9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各路段治理工作及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并认真总结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治理格局。

(四)全面治理阶段(2027年3月10日至10月31日)

充分借鉴总结2026年国省干线、重要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经验(14条),对剩余24条县乡公路的路域环境予以全面整治,做到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全覆盖。

①2027年4月上旬前,完成G336墙头至庙沟门段、Y208赵五家湾至沙梁、Y301麻镇至庙沟门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②2027年5月上旬前,完成X204孤王公路、Y201尧峁至黄甫公路、Y207古城至哈镇、Y302段寨至韩家湾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③2027年6月上旬前,完成Y310大元路、Y309大羊路、CL44老高川东过境线、CL51老高川西过境线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④2027年7月上旬前,完成Y211府店路至万家墩、Y305新民至丰山、Y307桃梁至田家寨、Y209三道沟至新民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⑤2027年8月上旬前,完成X203府木公路、Y304木瓜至庙沟门、Y303清水至木瓜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⑥2027年9月上旬前,完成X206黄石公路、Y210黄家梁至田家寨、X304王家畔至张石畔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⑦2027年10月底前,完成X207老红公路、Y212海湾至老高川、Y213老郭路路域环境治理任务。

(五)全面总结阶段(202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巩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成效,总结治理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理顺乡镇、县交通局、林业、能源、工贸、公安交管、各养管单位、执法单位在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协作配合关系,厘清工作职责,落实具体责任,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真正将治理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的治理能力,确保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今年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提升交通出行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路域环境治理工作高效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示范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整治、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选取府店公路、沿黄公路、大石公路、古府路、新郭路等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加强整治,形成样板工程,由点到面全面铺开,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向公路沿线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阶段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凝聚合力全面提升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四)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县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督查考核制度,实行双周调度、季度检查、年度考核,对工作开展效果好的乡镇、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激励,对工作开展滞后、被动应付的进行通报。同时,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参与路域环境共建共治,切实保障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定期分析总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巩固和提升综合整治成果。各镇及有关单位于每月24日前将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路域环境整治办。

附件:府谷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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