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5-0021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2-31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政办发〔2025〕42号 |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11月10日修订版)》《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榆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修订形成《府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增加事项
根据省级、市级清单变化内容,共计新增行政许可事项9项。
1.县公安局新增主管“校车标牌核发”“保安员证核发”;新增“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2.县教育局新增“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3.县农业农村局新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4.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二、取消事项
根据省级、市级清单变化内容,共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
1.取消县公安局主管的“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取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取消“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2.取消县审批局“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3.取消县住建局“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三、调整事项
根据省级、市级清单变化内容,共计调整事项清单内容2项。
1.县公安局主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名称修改为“限行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审批”;
2.县审批局主管“食品经营许可”名称修改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请各级各部门根据《府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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