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6-000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2-22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政办发〔2025〕39号 |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府谷县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行动方案
按照《榆林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铁腕治污攻坚行动方案》(榆办字〔2025〕1号)《榆林市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行动方案》要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府谷县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靠的绿色钻井作业体系,助力县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提升油气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作为核心目标,通过实施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专项行动,推动油气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能源结构优化与污染减排协同推进,为全县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专项行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府谷县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专项行动专班,专班组成如下:
组 长:包晨晨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彦忠 政府办党组成员、督查专员
王 波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贺小永 县能源局局长
艾 磊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局长
成 员:贺利兵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志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爱兵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
赵瑞军 县能源局党组成员
高虎平 国家税务总局府谷县税务局副局长
贺小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军伟 国网府谷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史华飞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各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长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指导与重大决策;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艾磊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等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贺利兵、赵瑞军、贺小燕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推进实施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改造,降低油气行业勘探、钻井过程中的燃油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钻井作业的环保水平和经济效益,推动油气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如下:
到2025年底,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完成50%的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改造任务。实现油气井钻探设备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显著减少,初步改善油气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2026年底,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完成80%的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改造任务。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推动油气行业向绿色低碳、高效安全方向发展。
到2027年底,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完成100%的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改造任务。建立健全油气行业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构建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模式,在保障油气供应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自2027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油气井钻探项目需全部实现电气化。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夯实“油改电”的电力基础,一是优化区域电网布局,强化对钻探作业的电力保障;二是提速电网扩容升级,增建变电站与输配电线路;三是系统性提升电网供电能力与可靠性,保障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满足“油改电”后设备的电力需求。
牵头单位:国网府谷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镇政府、各油气企业
(二)推动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
为全面提升“油改电”的供电稳定性,采取多措并举的策略。一是在光照资源充足的区域,部署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作为补充电源,减轻主电网负担;二是对距离电网较远的偏远井场,采用临时供电线路或移动变电站的方式,实现可靠供电;三是强化电力供需协同,通过优化调度和动态调整钻探作业用电计划,有效避开用电高峰,实现电力供应的精准匹配与平稳可靠。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国网府谷供电公司、各镇政府、各油气企业
(三)技术改造与设备升级。督促油气企业根据井位地理位置、电网接入条件,分类制定“一井一策”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同时,鼓励企业优先选用先进的“油改电”技术方案,对在用钻探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并重点推广应用高压电动机驱动等高能效技术,全面提升设备电力驱动比例和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县能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各油气企业
(四)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为保障“油改电”工作顺利实施,构建全方位的支持体系。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并细化落实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为改造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与指引。加大资金激励,通过财政补助、统筹专项资金等方式,直接降低企业改造成本,重点投向电网建设与技术创新。拓展金融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融资担保等专项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县能源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各镇政府、各油气企业
(五)环境监管与减排认定。从源头推动“油改电”并保障其环境效益,强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对新开展的油气钻探项目在环评阶段根据实际提出“油改电”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对“油改电”形成的减排量进行核算,积极对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中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油改电”形成的减排量用于总量减排考核和区域削减替代;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防止出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能源局、各镇政府、国网府谷供电公司、各油气企业
(六)安全风险管控与防范。全面评估电气化改造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改造过程的安全可控。加强对油气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由相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项验收小组,对完成“油改电”改造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与综合验收,确保改造成果符合安全与技术要求。
牵头单位:县能源局
配合单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县应急局、各镇政府、各油气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专项行动专班定期举行工作调度会议,专题研究协调“油改电”推进中的关键难点问题。各责任部门严格对照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明确阶段目标与完成时限,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改造过程中的资源调配、纠纷调处和风险防控等各项保障工作。
(二)加强督查督办。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专项督导,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油改电”工作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对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按规定推进改造或改造质量不达标的企业,将采取约谈提醒、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并依据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启动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油气井钻探设备“油改电”在促进节能降耗、减少排放、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与实际成效,积极推广相关先进经验与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广泛认同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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