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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19-052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成文日期 ] 2019-07-16 [ 文 号 ] 府政办发〔2019〕8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印发府谷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府谷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16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
分享:

府政办发〔2019〕8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府谷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府谷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封锁控制外来生物入侵,构建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控制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保证社会稳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加强管理,分工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坚持信息共享,公共参与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全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榆林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植物检疫条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的重大有害生物是指具有迁飞性或流行性,或传播蔓延迅速,且具有突发性,可在全县范围内或某一区域内发生,对农作物造成严重产量、质量损失而形成灾害的土蝗、小地老虎、粘虫、草地螟、马铃薯二十八星瓢虫、马铃薯晚疫病、玉米红蜘蛛、农田害鼠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

本预案适用的外来生物入侵是指国家禁止进境的有害生物、全国植物检疫对象、省级补充检疫对象、双边协定中涉及的限定性有害生物、其他检疫性和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见附件1- 5)。

1.5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农业重大的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的划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

1、因土蝗、粘虫、草地螟、马铃薯二十八星瓢虫、小地老虎等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0万亩以上,且对农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2、外来入侵生物疫情造成1000亩以上连片农作物减产、绝收或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或在不同乡镇内同时新发现一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的外来生物入侵事件。

Ⅱ级突发事件:

1、土蝗、粘虫、草地螟、马铃薯二十八星瓢虫、小地老虎等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0万亩以上,对农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2、外来入侵生物疫情造成500亩以上连片农作物减产、绝收或经济损失达70万元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或在不同乡域内同时新发现一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的外来生物入侵事件。

Ⅲ级突发事件:

1、土蝗、粘虫、草地螟、马铃薯二十八星瓢虫、小地老虎等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0万亩以上,对农业造成严重危害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的有害生物造成200亩以上连片农作物减产、绝收或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或在一个乡镇新发现一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的外来生物入侵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决策领导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作为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防治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控制的政策、工作思路和总体计划,加强部门、各镇之间相互沟通与衔接,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随时向市、县政府报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疫情及外来生物入侵情况,并落实市、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具体职责:

(一)研究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策略;

(二)研究确定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控制工作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

(三)宣布启动或结束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防治预案;

(四)协调、解决应急资金、物资、气象、通讯、人员等;

(五)审查批准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镇级决策领导机构的组成、职责,比照县级决策领导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与各部门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处理全县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控制的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贯彻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意见,组织实施应急控制各项准备工作;

(二)指导并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应急准备控制工作;

(三)协调解决应急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建和管理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疫情信息库和专家库;

(五)组织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

(六)向市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及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疫情发生情况及应急防治控制扑灭工作情况;

2.3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建立相应的临时县级和乡级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其组织和参与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2.4技术咨询机构

县植保站、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园艺站、农检中心等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预警和风险评估咨询委员会(技术咨询机构)。该委员会负责向县领导小组提出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提出确认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疫区应急响应和控制现场技术指导。

2.5管理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当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防治工作的业务牵头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的管理、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实施。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办公室收集国内外主要外来生物入侵和农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情况、农产品调入情况、生物物种引进情况等。

3.2风险分析

3.2.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

技术咨询机构要根据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消长动态,结合气候条件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预测灾害发生范围及严重程度。

3.2.2外来入侵生物的风险分析

按照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结合疫情来源可能性、检疫检测程度、检疫管理难度、官方控制措施等进行风险分析。在评价有害生物传入、定殖、扩散的可能性及潜在的经济影响基础上,对其进行类别划分,以确定是否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标准,并据此确定监测重点对象及控制措施。

3.3日常监测

3.3.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监测

县植保植检站负责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对当地农作物有害生物种类,根据国家或市级行业标准开展系统监测,定期调查,随时掌握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时对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做出预报,并及时上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3.2外来有害生物监测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监测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县植保植检站负责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监测工作。监测的主要内容是:

(1)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发生、分布和扩散情况,包括分布格局和扩散速度。

(2)可能携带外来有害生物的寄主在国内种植、养殖和调运期间的疫情监测。

(3)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疫情对农业生产、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

(4)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生态影响,包括对本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以及群落结构等的影响。

(5)影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发生过程的因子,包括增殖潜能和生态学特征等。

县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接到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信息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的专家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到现场进行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对怀疑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县植保植检站不能确诊的,要在12小时内分别报告省、市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要求省、市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省、市级不能确诊的,应由县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送样到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鉴定,进行最后确诊。

3.4预防控制

3.4.1检验检疫

加强县区间的检疫阻截作用,阻止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异地扩散蔓延。利用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等措施,加强对植物及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3.4.2名录制度

按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名录。

3.4.3督导检查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派出督察组,对全县的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检验检疫和日常控制工作的监督。

3.5预警与信息报告

3.5.1信息汇总与分析

县植保植检站负责监测信息的统计与汇总,并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定期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在疫情可能发生的高峰期内,及时填写《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疫情报告表》,并逐级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遇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

3.5.2预警预报

县预警和风险评估咨询委员根据信息分析结果,适时提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疫情或外来生物入侵预警报告,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作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的依据。在发生影响重大、损失巨大的突发事件时,经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研究决定,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3.5.3信息报告

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得到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到发生现场进行发生危害情况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在2个工作日报告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灾情紧急的,应在当日内报告。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在获得外来有害生物发生准确信息后,12小时内,要分别向县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报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分别每3天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1次发生和扑灭动态。控制扑灭工作结束后,分别向县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报告。

3.5.4信息发布

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组织预警和风险评估咨询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的信息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职权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突发事件,经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研究决定,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县农业农村局、疫情发生乡、镇政府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警示、通告。

4.1.1组织领导体系

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指挥长,负责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协调指挥,保障防治药品及相关物资的及时到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进行隔离、扑灭和控制。

突发事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乡镇长担任指挥长,负责受灾群众和集体的安置、补偿。乡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县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

4.1.2应急联动

Ⅰ级预案启动后,县级临时指挥部自动成立。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灾害发生现场,检查督导应急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4.1.3应急措施

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发生区外,其他乡、镇均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疫情发生区采取以下措施:

隔离防控:对疫情发生地边缘500米内区域实施封闭隔离,切断一切有害生物或入侵生物传播和蔓延渠道。未经县级应急指挥部批准,禁止目标有害生物寄主或可能携带该有害生物的生物及制品进出疫情发生区。

物资调运:扑杀疫情所需的药品和相关物资要及时到位,在疫情预警报告发布36小时内,第一批药品和物资必须到达疫情发生地。

全时监控:县级植保植检机构、外来生物入侵管理机构、动植物检疫机构和草原监理监测机构等对疫情发生地派专人实施全天24小时监测,并每天向县级指挥部报告一次监测信息。

执法检查:县内疫情发生的农业执法和动植物检验检疫等部门严格执法,车站、道路检查站,都要建立检疫检查站,严防疫情蔓延扩散。

指导督察:县应急指挥部选派植保、农业环保、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专家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赴疫区,具体指导疫情扑灭工作,并监督执行。

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并编写、印发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识别与防除技术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扑灭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和铲除外来入侵生物。

4.1.4结束响应

在采用各种扑灭和铲除方法后的本生长季节内,由县级植保植检、环境保护和检验检疫机构监测未发现新疫情出现,由县预警和风险评估咨询委员会提出报告,经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研究决定,结束本次应急响应。发布警示、通告的,由原发布单位解除警示、通告。

4.2Ⅱ级响应

Ⅱ级突发事件发生时,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疫情发生地的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同时上报市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备案。

4.3Ⅲ级响应

Ⅲ级突发事件发生时,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备案。

5保障措施

5.1资金保障

应急控制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所需的资金按《府谷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县政府要根据本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情况,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列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控制专项资金。

5.2人力保障

本县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识别、控制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自理,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防治人才库,当发生疫情时,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5.3物资保障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控制的药品和物资储备库,编制明细表,由专人负责看管,进入库登记。所有药品和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负责严格审批。同时要做好通信、运输等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当疫情发生时,县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求,征集社会物资并统筹使用。

县级应急物品贮备首次需要资金50万元,以后每年根据应急控制开展情况进行补差,始终保持50万元物资贮备。

5.4技术保障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植保、农技推广等部门,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技术试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技术储备。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1.1救灾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控制结束后,由灾害发生地乡、镇组织开展灾后补救和恢复生产工作。

6.1.2污染物收集

对疫情控制扑灭过程中丢弃、遗散、剩余的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由农业环保、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收集和销毁。

6.1.3社会救助

对因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对农民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或为控制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而需要的控制费用,经专家组评估后,由县、乡政府给予救助和补助。

对因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影响,生活困难的群众,由民政部门统一纳入社会救济范畴,给予救济。

6.1.4调查和总结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控制结束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灾害发生、发展、应急、处置等过程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提出总结报告报送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办公室。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总结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1)调查确认疫情发生区内农作物种类、品种名称、来源、染疫面积;

(2)调查确认染疫农作物危害率和危害程度;

(3)确定销毁的染疫农作物面积、农产品数量;

(4)对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的销毁过程进行拍照、录像;

(5)核实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所需的物资、人工的数量、所需的费用;

(6)调查确认受威胁区内农作物的面积,制订保护计划;

(7)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修订、完善、备案、评审与更新,每3年更新1次。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不按照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单

2、全国检疫性对象名单

3、陕西省补充检疫对象名单

4、省级补充检疫对象名单

5、双边协定中涉及的限定性有害生物及其他植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

病、虫、杂草名单(84种)

一类:

昆虫类:

菜豆象墨西哥棉铃象

地中海实蝇松突圆蚧

咖啡果小蠹苹果蠹蛾

马铃薯甲虫棕榈象

欧洲榆小蠹谷斑皮蠹

线虫类:

马铃薯金线虫马铃薯白线虫

香蕉穿孔线虫

真菌类:

栎枯萎病菌榆枯萎病菌

橡胶南美叶疫病菌 咖啡美洲叶斑病菌

玉米霜霉病菌烟霜霉病菌

大豆疫病菌马铃薯癌肿病菌

小麦矮腥黑穗病菌 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

莱豆萎蔫病菌梨火疫病菌

玉米细菌性枯萎病菌

病毒类:

非洲木薯花叶病毒 可可肿枝病毒

椰子致死黄化类菌原体 马铃薯帚顶病毒

马铃薯黄化矮缩病毒 番茄环斑病毒

二类:

昆虫、螨类及软体动物:

非洲大蜗牛按实蝇

椰心叶甲鹰嘴豆象

灰豆象高粱瘿蚊

大家白蚁寡毛实蝇属

小蔗螟 西部松大小蠹

中欧山松大小蠹 白缘象

双钩异翅长蠹美洲榆小蠹

美国白蛾咖啡潜叶蛾

稻水象甲黑森瘿蚊

木薯单爪螨日本金龟子

椰子缢胸叶甲大谷蠹

苹果实蝇可可褐盲蝽

欧洲大榆小蠹剑麻象甲

葡萄根瘤蚜巴西豆象

线虫类:

松材线虫水稻茎线虫

鳞球茎茎线虫

真菌类:

马铃薯黑粉病菌根棉腐病菌

细菌类:

苜蓿萎蔫病菌香蕉细菌性枯萎病菌

甘蔗流胶病菌

病毒类:

南芥菜花叶病毒 蚕豆染色病毒

香石竹环斑病毒 椰子死亡类病毒

李属坏死环斑病毒 南方菜豆花叶病毒

烟草环斑病毒

杂草类:

菟丝子属毒麦

列当属假高粱(含黑高粱)

附件2

全国检疫性对象名单(32种)

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小麦矮腥黑穗病

玉米霜霉病马铃薯癌肿病

大豆疫病棉花黄萎病

柑桔黄龙病柑桔溃疡病

木薯细菌性枯萎病烟草环斑病毒病

番茄溃疡病鳞球茎茎线虫

水稻象甲小麦黑森瘿蚊

马铃薯甲虫美洲斑潜蝇

柑桔大实蝇蜜桔大实蝇

柑桔小实蝇苹果蠹蛾

苹果绵蚜美国白蛾

葡萄根瘤蚜谷斑皮蠹

菜豆象四纹豆象

芒果果肉象甲芒果果实象甲

咖啡旋皮天牛假高粱

毒麦菟丝子属

附件3

陕西省补充检疫对象名单(7种)

花生根结线虫病甘薯茎线虫病

苹果小吉丁虫苹果黑星病

四纹豆象玉米干腐病

小麦全蚀病

附件4

省级补充检疫对象名单(61种)

番茄斑潜蝇南美斑潜蝇

三叶草斑潜蝇蔗扁蛾

水稻干尖线虫黄瓜黑星病

二班叶螨水稻白叶枯病菌

水稻黑条矮缩病毒黄瓜花叶病毒香蕉株系

柑橘瘤壁虱小麦粒线虫病

谷象香蕉花叶心腐病

桑细菌性青枯病甘薯瘟病

葡萄黑痘病葡萄白腐病

桑萎缩病(龙桑、拳桑) 小麦黑森瘿蚊

二化螟亚洲玉米螟

欧洲玉米螟中国菟丝子

高粱条螟棉花红铃虫

苹果透翅蛾苹果小食心虫

桃小食心虫梨大食心虫

顶芽卷叶蛾梨潜皮蛾

山楂红蜘蛛苜蓿籽蜂

马铃薯块茎蛾红麻炭疽病

苹果锈果病桑萎缩病

大豆菟丝子向日葵列当

小麦粒线虫病马铃薯粉痂病

苜蓿广肩小蜂沙打旺菟丝子

水稻干类线虫病苹果根癌病

甘薯黑斑病野燕麦

红麻炭疽病水稻稻粒黑粉病

豌豆象光腥黑穗病菌

网腥黑穗病菌豚草

黄麻枯萎病桑黄化萎缩病

柑橘小实蝇花饼病

蜜柑大实蝇

附件5

双边协定中涉及的限定性有害生物及

其他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64种)

昆虫类:

谷实夜蛾橘黑刺粉虱

中美按实蝇光肩星天牛

烟粉虱荷兰石竹卷蛾

绿豆象花生豆象

甘薯小象甲苜蓿蓟马

阿根廷茎象甲 柑橘粉蚧

梨贺盾蚧米象

草地夜蛾海灰翅夜蛾

橘蚜棕榈蓟马

花斑皮蠹

线虫类:

剪股颖粒线虫 草莓滑刃线虫

大豆胞蠹线虫 奇氏根结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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