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6-0008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6-04-30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政发〔2026〕25号 |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府谷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榆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2025—2027年)》(榆办字〔2025〕53号)文件精神,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论述,紧扣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与群众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以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扎实开展“六大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垃圾清理攻坚行动
1.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整治。要在2026年4月至8月底前,彻底清理村庄内外、通村公路沿线、河道沟渠、田间地头、林草地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存量清零、增量遏制。同时结合各级暗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点及线、由线扩面、由面成片全面彻底完成整治。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
2.完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到2026年底前基本建成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住建局负责垃圾箱、转运车采购及转运站建设。各镇依据人口分布和垃圾产生量,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点(桶、箱),拆除清理露天垃圾池,配置清扫保洁队伍。住建局与各镇负责组织垃圾转运,做到重点区域“日产日清”,其他区域“随满随清”。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
3.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住建局负责完善“县统筹、镇落实、村实施”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各镇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员包户”的三级责任体系,夯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将工矿企业周边小饭店、小卖部、旧宅基地腾退区、征地搬迁区、建筑工地、农村红白事务举办点等区域及临时返乡人员、租房户生活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探索推行农村红白事务、临时工棚搭建备案制度,实现垃圾有效治理。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
(二)农村污水治理攻坚行动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全面摸底农村污水治理现状,精准掌握各镇人口规模、污水产生量、现有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等基础数据,因地制宜确定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农业农村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抓好改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各镇要引导农户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
2.强化集镇污水管控。县住建局负责集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工作,加强污水管道巡查,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各镇
3.强化河道沟渠污水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负责“一河四川”(黄河、孤山川、清水川、黄甫川、石马川)沿线饭店、企业、洗车点、小作坊等排污巡查工作,确保污水不排入自然水体。涉煤涉矿相关镇要不定期清理河槽。各镇负责池塘、排洪渠等自然水体清理,确保无漂浮物、无白色垃圾积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配合单位:水利局、各镇
(三)卫生厕所提质攻坚行动
1.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结合居民需求与实际情况,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高效有序推进户厕改造工作。各镇负责农户改厕需求摸底、选址审核、改厕模式选择、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2.全面摸排整改问题厕所。各镇通过上门摸排、逐户核查等方式,重点聚焦2019年建成的卫生厕所厕屋破损、建新未拆旧、卫生厕所闲置等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3.健全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各镇要全面落实,细化管护长效机制,做好后续管护站运行监管工作,确保公厕长期保持干净卫生、粪污清掏及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四)村容村貌提升攻坚行动
1.全面清理房前屋后“三堆”。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各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各镇组织农户全面清理房前屋后的“三堆”(柴堆、粪堆、杂物堆)及垃圾,实现生活生产物资定点定区码放整齐、小型农具入房入棚上架、农机板车规范停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2.整治私搭乱建和村组道路环境。各镇要组织开展私搭乱建、村庄墙体各类“小广告”、废弃宣传标语、破损广告牌匾、农村杆线乱栽乱拉等乱象的集中清理活动。整治通村、通组、入户道路路域环境,清理道路两侧、公共区域的杂草枯枝死树等,不定期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各村要常态化做好村组道路路面清扫、可视范围内垃圾清理等工作,彻底解决村组“脏、乱、差”的问题。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3.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各镇要组织开展残垣断壁整治,拆除“一户多宅”的闲置危房、废弃棚舍,利用腾退土地、房前屋后空闲土地,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停车场”等,打造绿化美化微景观。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五)重点路域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由交通局牵头,对府店公路府谷段、沿黄公路府谷段、大石公路、古府公路、环城路、哈沙路、神府高速公路引线(石马川至野芦沟)、新郭公路、沙野线、黄甫川园区道路、清水川园区道路、高王公路、丰山至高庄则公路、孤刘公路进行集中整治。交通局负责整治运煤车辆煤面外溢、路肩边沟存量垃圾、绿化带养护不到位等问题,协调、安排相关单位常态化做好路面清洁及公路绿化带养护工作。各镇负责公路两侧3米以外区域的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公安局负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无序上路、司机乱丢乱弃等问题。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治公路两侧商户经营秩序混乱的问题。发科局、工业商贸局、住建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负责整治车辆带泥上路的问题,并组织相关工矿企业集中清理入厂道路及道路两侧环境卫生并保持干净整洁。林业局负责清理路域两侧绿化带以外的枯木杂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公路两侧乱搭乱建、违规建房等问题。
牵头单位:交通局;配合单位:发科局、工业商贸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各镇
(六)重点区域整治攻坚行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整治大型施工队撤离后临时工棚无人拆除、生活区垃圾无人处理的问题。发科局、工业商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联合整治工矿企业周边固废乱排、乱搭乱建、废弃厂房工棚、废弃场地等问题,清理后土地有条件的要复垦复绿。林业局负责整治林草地的枯死树木,并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水利局负责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文旅局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无序露营野炊、游客乱扔垃圾、景区基础设施破损等问题。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治废品回收站(点)经营秩序差的问题。
牵头单位:发科局、工业商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配合单位:各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中旬)
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建立县级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四级包联”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5月中旬—2026年8月31日)
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集中人力、物力攻克顽固垃圾堆、残垣断壁、重点路域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县级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组织“回头看”复核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健全村庄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度、督导、考核机制,注重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彻底解决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科局、工业商贸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治工作责任人,制定相应整治方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推进、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协调调度。各配合单位要坚持统筹协作,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构建“财政主导、行业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助力、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统筹用好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乡贤能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四)严格督查督办。县纪委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2026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事项。“两办”督查室、县委农办要会同纪委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下发督办单等形式限期整改,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超期整改、拒绝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反面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移送县纪委监委。要全面考核评估,对整治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排名靠后的乡镇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先进典型。宣传部、社会工作部、团县委、妇联、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最美庭院”“和美村庄”等评选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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