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4-0004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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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4-04-0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政发〔2024〕15号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府谷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请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府谷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和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掌握我县各类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对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部署,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全力保障我县2024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2.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以供给引导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4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3.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根据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社会民生、乡村振兴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4.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充分盘活利用存量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建设标准厂房,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
5.坚持市场配置原则。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坚持增存挂钩原则。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消化存量,控制新增,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质量发展。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在539.033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037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1%;工矿仓储用地359.272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6.65%;住宅用地11.473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3%;交通运输用地103.713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2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612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122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07%;特殊用地7.80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业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占比最大,其它性质用地均较少。其中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住宅用地集中在城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城区和乡镇均有涉及,其中城区主要集中在新区;交通运输用地城区和乡镇均有涉及。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供应原则上以市场导向为动力,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为主,协议出让为辅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积极推进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差别化供应政策,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一是优先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为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二是合理安排工业发展用地,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集中、集聚发展,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三是根据产业政策、企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趋势,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鼓励对“标准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出让。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省级以上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推行“标准地”供应,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快用地企业项目落地投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土地供应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供应的流程和方式,加大土地供应后续管理,规范运作,严格监督。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盘活存量确定增量,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
五、供应计划保障措施
(一)建立土地供应联动机制。为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全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二)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坚持供应公开公示制度。在供地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公示制度,第一时间完成挂牌公告、成交公示、结果公告,交易情况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服务措施,确保供地效率。
(四)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行业职责,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或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
六、供应计划组织实施
本计划向社会公布实施,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县资源和规划局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府谷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在539.033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1.4731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占供应总量的2.13%。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本年度住宅用地区域主要分布在城区。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由府谷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实际状况,合理把握,确保住宅用地有序的供应。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推进计划实施。资源规划部门也应切实加强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每宗土地依法、依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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