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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3-0325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2-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政发〔2023〕53号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基层消防所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基层消防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全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填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级在消防力量建设方面的空白,结合府谷县域实际,现成立以下消防所并实体化运行。

(一)府谷镇消防所

所 长:王子熙 府谷镇副镇长

副 所 长:张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干部

安全管理员:王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

王 欢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申彩彩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二)新民镇消防所

所 长:任 立 新民镇副镇长

副 所 长:赵政羚 新民镇消防站站长

安全管理员:杨文艳 新民镇消防站副站长

齐净萱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

殷靖凯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

(三)府兴路便民服务中心消防所

所 长:刘利英 府兴路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所 长:张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干部

安全管理员:郭世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

张 苗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张 娜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四)富昌路便民服务中心消防所

所 长:王晓妮 富昌路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所 长:张 强 县消防救援大队干部

安全管理员:刘 丹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孙 富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刘文娇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五)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消防所

所 长:王 瑞 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所 长:张 强 县消防救援大队干部

安全管理员:贺文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刘 芳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李佳宇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二、职责范围

(一)消防所职责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消防所作为消防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履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辖区消防工作,负责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指导督促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2.落实上级消防部门和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有关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3.联合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5.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示突出风险和重大火灾隐患,通报典型火灾事故案例。

6.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定期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对基层网格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8.协助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9.指导辖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以及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10.建立辖区单位场所、居民小区等基础档案和执法档案。

11.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任务。

(二)所长职责

1.全面负责消防所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抓好落实。

2.准确把握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分析评估。

3.提请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协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行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4.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理论学习,督促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5.统筹做好消防监督检查、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6.组织对智慧消防平台和综治管理平台推送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7.完成消防救援机构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8.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在所长离岗期间,代行所长职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行业部门、村(居)委会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对辖区单位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防火巡查。

3.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进行实地核查。

4.对智慧消防平台和综治管理平台推送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5.履行网格指导员职责,对综治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6.做好辖区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7.做好收发文件、材料撰写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强化统筹协调,将基层消防机构的成立和实体化运行作为提升基层抗御火灾能力、遏制“小火亡人”、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建立考核机制。消安委办要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平安建设等内容,并占一定分值,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定的重要参考,在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时综合运用。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强化结果运用;考核不达标的,不得评为消防工作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优秀等次。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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