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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83Y/2026-0004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农发〔2026〕122号
[ 名 称 ]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省市农机化项目调整摸底工作的通知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省市农机化项目调整摸底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机高质量发展,补齐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短板,确保省市农机化项目精准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已申请入库的2025-2027年度省市农机化发展项目进行重新调整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参照2025年和2026年省市农机化项目安排,项目名称主要包括:省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市级现代区域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粮食作物种养加结合应用示范基地、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具库棚、农机合作社能力提升、粮食产地烘干中心等7个类别,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省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以粮油产业为重点,聚焦关键薄弱环节,着眼服务小农户,因地制宜建设运营规范、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的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补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短板。补助资金用于配备农资集采、农机具厂库棚、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饲草料加工配送、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关键薄弱环节设施设备,大型高端智能绿色农机装备以及轻量化、通过性好的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

(二)市级现代区域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打造“耕、种、管、收、烘、加、修”一体化服务平台。库棚面积不少于400m²,配套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设施;拥有各类农机具不少于20台(套),涵盖全程作业环节;年机械化作业面积不少于5000亩;对区域内农机手培训不少于15人次;主要机具安装北斗信息化监测终端,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

(三)粮食作物种养加结合应用示范基地

1.粮食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基地作物生产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机收减损和清洁烘干等高效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技术广泛应用,耕种管收等环节机械化率均达到90%以上。

2.养殖规模和农产品加工规模。设施要求: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粪污资源化利用。年出栏量:猪100头以上、牛50头、鸡10000羽、羊100只以上。农产品加工要求:选址远离污染源、工艺合理、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3.农机作业实现全程信息化监测。基地作业的大中型拖拉机、播种机和联合收割机等重点机械均加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单北斗),实时监控生产作业全过程,掌握生产进度和作业质量,实现远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功能。

(四)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

聚焦玉米、马铃薯、高粱、谷子、大豆、荞麦等产业,每个示范点300亩,辐射面积1000亩。耕种管收等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推广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机收减损等绿色技术;配套先进智能高效适用农机装备,农机具配套比合理;作业机械加装北斗监测终端,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

(五)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

耕种管收、防灾减灾等各类机具配置齐全。在灾害天气、农忙关键期、突发生产事故等情况下,服从上级调度,积极参与抢耕抢种,抢收抢烘,抗旱排涝,应急抢修等跨区域应急支援。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开展技术服务、农机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操作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农机具库棚建设

库棚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必须有完整土地建设许可材料。库棚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三面封闭,檐口高度不小于3.3m,地面混凝土硬化15—20cm;配套农机维修车间,实施主体拥有各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年作业面积不少于3000亩;主要机具纳入信息化监控平台。

(七)农机合作社能力提升

实施主体未连续享受过该项目,项目主体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健全;配置各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800亩。

(八)粮食产地烘干中心

优先考虑省市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补齐粮食产后处理短板。选用连续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20t,并配有仓储设施、烘干硬化场地;热源优先采用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电等清洁能源,符合环保要求;服务半径覆盖500—2000亩耕地。

以上所有项目补助资金以市级文件为准。入库后补助比例参照省市标准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70%,资金不得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产业融合等相同或相近支持内容的资金叠加,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购置办公用品、发放人员工资等与农业无直接相关的支出。市级农机化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遴选,由市农机中心实地考察后筛选。

二、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一)在我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农机相关业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拥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农机装备。

(三)具备良好的农机技术推广基础和能力。

(四)具备多项或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

(五)制度健全、财务运行较好,同区域内农机具先进,联农带农效果明显。

(六)纳入信用监管体系,2年内无违法信息记录。

申报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均可申报省市农机化项目,申报过程不得由中介机构代理,项目资金不得支付中介费用。本年度内,同一主体实施省市农机化项目不得超过两个。所有享受农机化项目补助的农业机械三年内不得倒卖,如发现,五年内不得再享受省、市、省三级农机化项目。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府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412室

联 系 人:冯鹏飞

联系电话:18966989666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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