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483Y/2026-00039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2026-06-15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无 |
| [ 名 称 ] |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废旧地膜回收处置 企业的公告 | ||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根据国家《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废旧地膜回收处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1. 项目名称:府谷县2026年废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处置项目
2. 实施范围:府谷县行政区域内
3. 服务内容:负责对项目区域内回收点的废旧地膜进行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造粒、再生塑料制品等)或无害化处置(纳入垃圾焚烧发电等)。
二、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报名参与遴选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资质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利用、塑料加工或环保处置等相关内容)。
2. 环保手续齐全:具备废旧塑料加工利用或处置的合法资质,必须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排污许可证。
3. 场地与设备达标:
在府谷县境内拥有固定的回收、分拣、打包场地,配备必要的运输车辆、处置等机械设备。
4. 安全生产与信誉:
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齐全(灭火器、消防池等),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管理能力: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设立专门的回收台账,并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数据。
三、遴选程序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府谷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2. 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或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对申报企业的场地、设备进行现场核查。
3. 确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并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实施主体,签订年度回收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及补贴标准。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 申报表:**市废旧地膜回收处置企业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
2. 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3. 环保资质: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若委托处置,须提供与下游企业的合作协议及下游企业的全套资质佐证材料。
4. 场地证明:土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设备清单及照片。
5. 信誉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企业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6. 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初步回收处置方案(包含人员配置、车辆安排、回收路线设想及台账管理办法)。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报名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府谷县农业农村局(详细地址:府谷县农业大楼601)。
3.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
1. 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本市农业项目。
2. 本项目实行绩效考核,企业在服务期内如发生二次污染事故、台账造假等行为,将立即终止协议并追回补助资金。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府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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