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6-0004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6-03-30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政发〔2026〕18号 |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忠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温鹏飞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波同志任县体育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昶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刘飞同志任县会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强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向雄同志任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利军同志任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王彦彪同志任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蔺瑞峰同志任县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雄同志任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海雄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
郑永峰同志任县广场公园和园林绿化所所长;
刘炫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裕庭同志任县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刚同志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瑞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鑫同志任县哈镇抗日活动旧址保护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彦忠同志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张忠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永飞同志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武小宏同志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杨颖同志县会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飞同志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军同志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柴自源同志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闫利军同志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王彦彪同志县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海雄同志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王昶同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张慧杰同志县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所副所长职务;
王贵憨同志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务于2026年4月1日前报到;涉及职务变动的,工资等待遇从2026年4月1日起计发。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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