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24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6-05-26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6年5月份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电价补贴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供养机构:
我县现有23名城市特困人员,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述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现下拨2026年5月份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25300元,护理费8553.6元(分散供养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拨款给特困人员监护人,集中供养资金拨款到供养机构),电价补贴资金115元。
以上项目合计33968.6元,其中集中供养资金16431.8元,一卡通系统发放分散供养资金17536.8元。
府谷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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