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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23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下拨农村特困人员提标补发供养金的通知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下拨农村特困人员提标补发供养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供养机构:

根据《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榆政民发[2026]47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10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332元/人年提高到8580元/人年,根据4月份名单,现需为我县925名农村特困人员补发资金。

补发资金共计666328元,其中集中供养139464元,一卡通系统发放的分散供养资金526864元。


府谷县民政局

20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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