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22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下拨城乡特困人员电价补贴补发资金的通知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下拨城乡特困人员电价补贴补发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供养机构:

根据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和电价补贴对象、标准的通知》(榆政民发〔202646)文件要求,从2025年10月1日起,为城乡特困人员发放电价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根据4月份名单,为我县925名农村特困人员、23名城市特困人员发放电价补贴补发资金(分散供养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拨款给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拨款到供养机构)。

补发资金共计32945元,其中集中供养资金7125元,一卡通系统发放分散供养资金25820元。


府谷县民政局

20265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府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维电话 0912-8712234

备案编号:陕ICP备06007169号

网站标识码:6108220006

陕公网安备 610822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