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22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6-05-26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下拨城乡特困人员电价补贴补发资金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供养机构:
根据《榆林市民政局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和电价补贴对象、标准的通知》(榆政民发〔2026〕46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10月1日起,为城乡特困人员发放电价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根据4月份名单,为我县925名农村特困人员、23名城市特困人员发放电价补贴补发资金(分散供养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拨款给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拨款到供养机构)。
补发资金共计32945元,其中集中供养资金7125元,一卡通系统发放分散供养资金25820元。
府谷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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