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11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6-03-12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下拨2026年2月份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供养机构:
我县现有23名城市特困人员,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述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现下拨2026年2月份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25300元,护理费8553.6元(分散供养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拨款给特困人员监护人,集中供养拨款到供养机构)。
以上两项合计33853.6元,其中集中供养19408.4元,一卡通系统发放分散供养金14445.2元。
府谷县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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