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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59E/2026-00009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下拨2026年1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丧葬费的通知
关于下拨2026年1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供养机构:

我县现有932名农村特困人员,其中杜培华经乡镇上报因查找不到本人暂停发放特困供养待遇。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述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现下拨20261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568841,护理费263023.2元(分散供养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拨款给特困人员监护人,集中供养拨款到供养机构),丧葬费36660元

以上三项合计868524.2元,其中集中供养175337.2元,一卡通系统发放分散供养693187元(由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段雄山于2025年8月30日从榆林精神卫生中心出院,资金未转拨直至11月,现将9月、10月相关资金总计2370元从榆林精神卫生中心账户进行扣减转拨,其中供养金1222元、取暖费500元共计1722元拨至段雄山账户,护理费648元拨至段雄伟账户)。实际集中供养172967.2元,一卡通系统发放的分散供养资金695557元。


府谷县民政局

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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