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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328J/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的通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呵护全县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决定成立府谷县教体系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团队构成。在全县各中小学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二)领导机构。成立团队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分管副局

长任组长,基础教育科和教研室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兼任,负责团队日常统筹协调、活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实施心理干预。对筛查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个体辅导、团体辅导等干预工作。

(二)开展全员培训。定期对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学科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辅导技能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夯实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参与应急处置。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遭遇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及家庭提供及时的心理支持和干预服务,降低心理危机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学校须充分认识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团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保障。

(二)履职尽责,提升效能。团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团队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不断加强专业学习,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县教体局将把团队成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心理健康教师年度考核范畴。

(三)严守底线,保护隐私。团队成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学生个人信息、心理健康状况等隐私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府谷县教体系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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