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山寨社团”,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府谷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等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在府谷县行政区域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境外非政府组织或其代表机构未依法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名义在府谷县开展活动的;
(三)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三秦”“西部”等字样,刻意混淆官方背景,涉嫌仿冒国家机关或正规社会组织名称的;
(四)假借“乡村振兴”“新质生产力”“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名义,开展虚假宣传、违规培训、虚假评奖、颁发山寨证书等敛财活动的;
(五)其他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社会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社会组织行为。
二、合法社会组织核验渠道
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可通过以下途径核验其合法性:
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通过“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栏目输入组织全称查询;
微信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使用平台内置查询功能核验登记资质。
凡未能在上述平台查询到登记信息的,请勿轻信其宣传,谨防受骗。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积极提供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府谷县民政局举报电话:0912-8739294
府谷县民政局举报邮箱:fgx_mzj@163.com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核查:
涉事非法社会组织完整名称、固定活动场所、负责人及骨干人员信息;
违规收费、虚假评奖、培训敛财等具体违法事实描述;
现场照片、活动通知、转账凭证、宣传海报、颁发的证书或牌匾照片等佐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对查证属实的非法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劝散、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乡镇应配合做好本行业、本辖区非法社会组织的排查与线索报送工作。
府谷县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