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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66XQ/2026-00205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 2026-07-29 发布日期 2026-07-29
标   题 府谷县公安局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集非法采矿及相关违纪违法线索的通告
发布机构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公安局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集非法采矿及相关违纪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非法采矿及相关违纪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府谷县境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均可举报:

(一)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非法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

(二)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

(三)利用洗选煤厂、喷吹煤厂、活性炭厂、型煤厂、养殖场,以及村民住宅院落、车库等场所作为掩护非法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

(四)私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矿洞非法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

(五)在偏远山区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非法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

(六)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开采矿产品,以及为非法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提供机械设备、电力设备、运输工具、民爆物品、堆放场所、人员住所等条件的。

(七)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参与、包庇非法采矿或者充当“保护伞”的。

二、举报渠道

为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以下举报受理单位(个人)和电话,非法定工作时间请短信留言:

中共府谷县纪委监委:0912-8710474(24小时值守,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东辅前楼)

府谷县公安局:0912-8812719(24小时值守,公安局数据中心大楼)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912-8712550(24小时值守,府前路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12-8723216(市场监管大楼)

“黑口子”举报手机号:19029693169   19191288259      19191288759   19029676077

三、保密保障与举报奖励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时请提供非法采矿具体位置、现场影像、涉事人员等有效线索。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线索、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从严追究责任。

(二)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置后,按照案件办理结果给予现金奖励:

1.举报小规模私挖乱采行为的,奖励1万元-10万元;

2.举报煤矿超层越界、大规模隐蔽性非法开采等重大线索的,奖励10万元-20万元;

3.举报涉嫌刑事犯罪、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造成生态破坏等重大线索的,奖励30万元;

4.举报涉案矿产品价值巨大,根据案情给予高额重奖。

(三)对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四、主动报告从宽、拒不报告从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存在非法采矿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积极配合查处退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不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府谷县公安局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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