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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6-00056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 2026-04-29 发布日期 2026-04-29
标   题 府谷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人影作业公告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人影作业公告

为做好我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府谷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和高炮防雹作业,敬请各乡镇、村组及相关单位给予关注和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人工火箭增雨(雪)作业

作业时间:202651——2027430

作业区域:府谷镇红焉村气象观测站作业点、黄甫镇高家焉村作业点、哈镇镇大岔村作业点、庙沟门镇庙沟门村作业点、孤山镇西庄村作业点、孤山镇党家畔村作业点、新民镇马山村作业点、田家寨镇田家寨村作业点。

二、高炮防雹作业

作业时间:202651——1015

作业区域:全县境内有防雹作业点的乡镇。

三、作业设备类型:

1地面作业火箭型号:牵引式火箭发射架,陕西中天WR-98增雨防雹

2地面作业高炮、弹药型号 37双管高炮JD-17增雨防雹弹

四、注意事项及事故报告方式:

1、因此项活动是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进行的气象服务公益活动,作业人员已在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在作业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涉火箭增雨作业或高炮防雹作业,如遇阻挠和蓄意破坏增雨防雹作业设备及作业地点设施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在作业区域内发现或拾到增雨防雹火箭弹的可疑落地物,请勿自行拆卸,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县人影服务中心,以便得到妥善处理;发生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的,请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政府、公安及县人影服务中心电话:17795973444

特此公告

府谷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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