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304001 | ||
标 题 | 关于金花小区若干问题的投诉 | ||
写信时间 | 2024-03-04 | ||
信件内容 | 1.请金花小区物业公开上年度物业费收支情况.2.请小区物业更换门厅破碎玻璃(破损一年有余未处理) 3.请交警及时处理金花小区半坡违停三轮车(该三轮车挡路停车二十几天,给小区人民出行造成极大不便,交警同志天天来贴违停单对此车从未做任何处理.) | ||
办理情况 | |||
回复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金花小区上年度物业费收支情况已于2024年1月18日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业主可在公示栏或物业办查看;关于更换门厅玻璃事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积极协调聚天海物业尽快解决该问题。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核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已拖移处理此车辆。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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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