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205002 | ||
标 题 | 关于饭店餐具收费问题的投诉 | ||
写信时间 | 2023-12-05 | ||
信件内容 | 当下,府谷很大部分饭店餐具收费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几乎人人都知道。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价收费管理条例》,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时,都必须合法、公开、明码标价,并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同时,根据相关法规,一次性餐具并不是一种商品,不应该列入餐费之外的收费项目。饭店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餐具使用费,未公开、明码标价,且有搭售或强制收费嫌疑,可能违反《价格法》和《物价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很显然,大部分餐具收费的饭店在这方面做得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不知情或者觉得是小事,也就不过问。那到底是饭店经营者不懂法呢,还是为了增收而违法有意为之呢。强烈建议价格、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办理情况 | |||
回复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餐饮业违规使用收费餐饮具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要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餐饮具,所提供的收费餐饮具要明码标价,让消费者就餐时可以明白消费。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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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