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民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息详细

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乱收费
写信时间 2018-08-22
信件内容

新区壹号物业收取住户居民用水每吨6元,符合物价局规定吗?水务局回复3.75元每吨。

办理情况
回复部门 办公室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于2018年9月4日向我机关提出价格举报,我局立即派员进行核查:新区一号水费收取标准为3.75元/立方米,二次加压损耗及费用分摊为1.25元/立方米,新区一号物业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并表示每月会根据各户用水量、损耗和加压费用等据实分摊。府谷县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8-09-13
对不起没有设置投票主题!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