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乱收费 | ||
写信时间 | 2018-08-22 | ||
信件内容 | 新区壹号物业收取住户居民用水每吨6元,符合物价局规定吗?水务局回复3.75元每吨。 |
||
办理情况 | |||
回复部门 | 办公室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于2018年9月4日向我机关提出价格举报,我局立即派员进行核查:新区一号水费收取标准为3.75元/立方米,二次加压损耗及费用分摊为1.25元/立方米,新区一号物业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并表示每月会根据各户用水量、损耗和加压费用等据实分摊。府谷县物价局。 | ||
处理时间 | 2018-09-13 |
对不起没有设置投票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