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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118004
标    题 关于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12%降到5%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2-01-18
信件内容 县长您好,最近通知我们说,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从12%降到了5%,表面来看,工资涨了7%,对于不用公积金的人来说,没有影响,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刚需公积金贷款的人来说,影响太大了,就拿我个人来举例子。我的工资基数是5000,公积金余额16000,年龄29,贷款30年。之前单位12%,个人12%,一个月公积金就是5000*0.24=1200元,根据我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取万元整数计)=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当月公积金账户余额x6(倍数)+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上年度公积金月缴存金额x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自贷款申请当月起至退休截止之月的月数,按照公式计算,我目前可以贷款10000*6+1200*30年*12=492000元现在单位12%,个人5%,一个月公积金缴存额度就是5000*0.17=850元,套入公式计算,我目前可以贷款10000*6+850*30*12=366000元,整整少了126000元,目前,我已经交了25万首付,计划贷款49万元,现在只能贷款36.6万,还差12.6万,合同明明白白写着,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贷款下不来或者贷款额度不足,需要限定时间补齐,现在本来首付就是凑的,哪里再找12.6万,如果到时候补不上,依照合同,算我违约,不仅房没有,还要付20%应付款的违约金,就是12.6万元*0.2=2.52万元。而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现在直接降低个人缴存比例,也没有开职工大会或者公会讨论。所以有以下疑问:1、没有经过单位职工大会或者公会讨论得到我们的同意,程序上是否符合呢,?2、为什么忽然降低个人比例呢,我们也应该有知情权吧。3、如果这事就这样了,我们这些人该怎么办,沦为政策的牺牲品?自己买单?希望政府为我们答疑解惑
办理情况
回复部门 财政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和缴存比例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与市财政局座谈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12%不变,个人缴存比例市本级财政确定为5%,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原则参照执行。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时间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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