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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114003
标    题 车管业务
写信时间 2020-11-14
信件内容 于2012年债务人转让本人皮卡车一台,并移交使用,约好近日内办理过户手续;谁知债务人债务太多,跑路至今无法联系;虽没有过户,但本人是此车辆的实际使用者也是权属者,此车从2012年至今保单被保险人和购买人都是我,从2012年至今此车辆违章人和违章处理人是我(我保存着此车8年的保单和违章处理单)。  因上述车辆车牌年久老化、严重掉色,为了不给交警部门对车辆管理带来麻烦,本人想补办此车车牌一副;但按正常车管程序,没有车主身份证不能办理,希车管所结合此车的实际情况特事特办,望贵单位跟上级部门协调对接,为民解忧! 府谷人  2020.11.14 
办理情况
回复部门 公安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办理补领号牌的,需提交以下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2)属于换领机动车号牌的,收存原号牌。建议您尽快联系车主本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前往车管所办理补领号牌业务。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支持和关注。
处理时间 2020-11-17
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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