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办简介
】 府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于1990年,后因机构改革於1995年11月29日重新设立,隶属于中共府谷县委宣传部,正科级建制,编制6人,内设政秘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等四个组,具体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现有正式人员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3名。
几年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县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的有关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大创建”与时俱进,“三项教育”开拓创新,“文明帮建”展现新风,“道德协议” 有声有色,“助学育才”情暖学子,道德建设成效显著,扶贫帮困蔚然成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大力开展,为府谷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府谷县也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化先进县、社会治安模范县、体育工作先进县、双拥模范县、计生综合服务县、科技工作先进县,1999年、200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文明办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工作。
2、具体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3、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提出建设性意见。
4、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的指导、协调、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
5、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的日常文秘、会务等工作。
6、完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府谷县文明办政秘组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监督、实施。
2、负责文秘、文印、会务、联络、接待、机要、信访、档案工作。
3、负责内部资产,财务管理以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联系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县文明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5、调查了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总结、宣传、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
6、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组职责
1、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等各类创建活动。
2、负责组织、考核、评比全县36个重点部门单位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
3、负责“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及县“助学育才”活动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量化考核标准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2、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文明单位“一帮一创建文明村”工作。
3、组织开展好文明村镇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建活动以及“十星级文明户”、“科技示范户”、“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活动。
4、负责协调、指导基层党校、农民文明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负责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工作。
3、负责收集反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关信息。
4、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