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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双方
甲
方:府谷县电信局
乙 方:
二、协议宗旨
加强精神文明,提高道德素质;
改善服务质量,模范遵守规章;
维护双方权益,彼此友善相处;
相互理解支持,促进共同发展。
三、甲方承诺事项
1、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推行“六个一”和“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服务。
2、营业场所整洁干净,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3、公开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
4、装、移、修机及时率为98%,数据专线开通及时率≥95%。
5、城镇电话装、移机三个工作日完成,农村电话装、移机四个工作日完成,装、移机平均等候时限城镇≤15天,农村≤20天。
6、障碍修复时限: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数据用户故障查修时限≤6小时。
7、业务变更时限≤24小时,电话停复机时限≤24小时。
8、163、169拔号上网业务开通及时率≤7天,专线业务开通及时率≤30天。
四、乙方履行事项
1、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2、按时缴纳电话费。
3、诚实守信。
4、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信业务工作。
五、服务警示
1、甲方违反承诺,乙方可向上级部门举报,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举报电话:180)
2、乙方本月话费于下月内交清,迂期予以停机,并按规定收取欠费额3‰的滞纳金;乙方欠费总计满3个月,甲方将按拆机处理。
3、乙方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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