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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几点做法和体会
府谷县地处西部开发的前沿阵地,作为一个能源大县,在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大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县的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广大群众生活日趋富裕,如何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又切实抓好我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这就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如何在新时期把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搞好,这就成为我们各级文明委急需要研究、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几年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重在创建的方针,并从县情实际出发,选好新世纪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入点,找准突破口,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读好《公民道德常识》和《可爱的家乡——府谷》两本书为重点,以城乡共建为载体,积极开展了“三项教育”活动,使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全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化先进县、社会治安模范县、体育工作先进县、双拥模范县、计生综合服务县、科技工作先进县,1999年、200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抓住一条主线(即道德建设这条主线)
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我县坚持把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培养良好的文明素质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道德建设,使村民素质得到提高。要让广大群众讲道德,首先要让广大群众知道社会主义道德是什么和为什么。在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前两年,也就是1999年和2000年,我县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从不同层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县农村群众进行了道德教育。1999年初,我县文明委在安排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时,就把加强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点,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强公民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决定》,专门成立了府谷县公民道德教育委员会,《决定》从道德教育的组织领导、教育方法、奖罚措施、资金投入、宣传报道等五方面来加强我县道德教育工作,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各乡镇积极组织群众参加道德常识的学习考试,以此为我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
为了使群众系统了解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常识,我们从1999年起开始编印了10多万字的《公民道德常识》读本,内容采用四字歌、五字歌、墙头诗、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无偿送到广大群众手中。同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我们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全县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在全县各乡镇文明办、各学校、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悬挂张帖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牌语与《纲要》内容牌匾达400余幅;县文明办、电视台共同拍摄了道德教育系列专题片,在全县进行了巡回播放,使道德教育在农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广泛宣传道德建设,每年在“公民道德宣传日”,城镇沿街悬挂道德宣传标语300余幅,散发《村规民约》、道德建设征询意见传单15000余份,《公民道德常识》400余册,并组织宣传车上街巡回播放《纲要》录音内容让干部群众受到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将道德教育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读好两本书(即《公民道德常识》和《可爱的家乡——府谷》)
为了让公民道德常识深入千家万户,并成为人们言行举止的准则,我县先后编印了《公民道德常识》5万余册,并分批分次组织了学习。为了让学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由县文明办负责,由各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村自行组织,全县共有30000多名群众参加了公民道德常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同时建立了学习档案,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为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的青少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我们两次编印出版了《可爱的家乡》丛书《府谷》30000多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教材免费发放到农村中小学生手中,使他们能够更加全面了解府谷的资源特产、人文景观、古今人物、“三个文明”建设,激发了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与使命。
三、开展“三项教育”活动(即“文明单位一帮一共建文明村”活动、签订“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赡养老人”等道德协议活动、开展助学育才活动)
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抓载体,抓特色,注重实效,是我们特有的创建思路与工作方法。为此我们以城乡共建为载体,积极开展了“三项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了“文明单位一帮一共建文明村”活动。1999年,我们坚持优势互补,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目的,加大了城乡共建力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文明单位一帮一创建文明村”活动,普遍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与称赞。通过这项活动,解决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中人材缺乏、资金缺乏问题。这个做法1999年还在省文明办主办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交流》第十一期上进行了刊载报道。在这项活动中,我们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把创建工作着力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连,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上。
让群众参与,抓住一个“广”字,使广大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主体。在帮助开展文明村创建过程中,让群众广泛参与,使群众真正成为创建活动的主动参与者、受益者。如组织村民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联评联创活动,开展了“好公婆”、“好媳妇”等评比活动,让群众在活动中自己找出不足与差距,自觉规范了村民的各种不良习惯,使全县农村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
帮群众办实事,讲究一个“实”字,坚持从群众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选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群众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实事抓起,使群众从日常生活中切实感到创建活动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好处,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的要求形成“共振”。几年来,煤炭出口公司先后投资20多万元共建了3个文明村;京榆公司拿出7万多元用于文明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共建村木瓜村农网改造解决资金1万元;府谷发电有限公司为共建村清水乡古沟村进行了农网改造,并解决了该村黄草梁的人畜引水困难问题;县信用联社为共建村石槽坪村投资2000元建起了文明农民学校,投入水泥8吨建起了人畜饮水井两眼;县煤炭总公司为共建村圪针畔村送去价值5000元的文体器材,给李家梁村建人畜饮水工程捐款5万元;二完小职工捐资4000多元为共建村王家墩乡王家墩村办实事;城关工商所为共建村付家焉村筹资5000元建人饮高位蓄水池3个,捐赠衣物100余件;神朔铁路工务段为贵峁村小学捐赠电脑一台,为180名学生每人购书包一个,并出资2000元为该村学校操场做了护坡,给全体学生交学杂费6450元,为贫困户捐款4600元,捐衣物400多件。这样的帮建事例真是数不胜数。各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还与共建村村民开展了“一帮一、心连心、认亲戚”活动,由一名干部职工一名贫困户结成“亲戚”对子,在智力、技术、物质上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帮扶,解决了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不仅树立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了干群关系,而且使全县7000多户贫困户摆脱了贫困,逐渐走向了富裕。
活动开展七年来,先后有143个各级文明单位为共建村建起54所文明学校,组织25000多名村民参加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组织7000多名干部职工开展了“一帮一、心连心、认亲戚”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文明单位共为共建村办实事640余件,投入资金600多万元,走出了一条城乡联动共创文明新农村的好路子。
二是开展了签订“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赡养老人”等道德协议活动。我们针对乡、村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容易引发的事端等问题,与乡镇、村负责人认真研究,就矛盾的特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签订具体协议,切实保证效果。经过实践证明,签订道德协议确实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农村道德建设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先后组织近万名群众开展了签订“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赡养老人”协议活动。
“道德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协议”,是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达成的一种共识,更是一种相互沟通方式与途径。生活上有很多事因缺少了解和沟通导致不愉快的事时有发生,通过签订道德协议可以加深了解,促进沟通,从而把许多不必要发生的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县庙沟门镇的一份“家庭美德协议书”对此项活动的开展给了最好的诠释。该镇一对青年夫妇由一般家庭矛盾发展到女方坚决要离婚,男方要血刃相向的状况,针对这一严重的家庭矛盾,庙沟门镇文明办主任召集当事人双方及其父母,两村支书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最后签订了家庭美德协议,使这对夫妇俩矛盾的到化解,他们又和好如初,一份家庭美德协议化解了一桩家庭纠纷成为我县的美谈。县煤管站开展“百人百户签订道德协议”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受到了广大养车专业户和司机的信赖和赞扬。老高川乡党委政府干部带头签订的“赡养老人协议”同样得到了社会的交口称赞。
三是开展了“助学育才”活动。助人为乐是弘扬社会美德的直接体现。近年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教育部实施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但是由于贫困面太大,我县每年都有许多学子不能继续完成学业。为了使这一活动在我县得以延续,2002年,我县率先在地方上组织开展了以动员社会力量,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立志于攻读硕(博)士学位的在校大学生或高中生为内容的“助学育才”活动。
为了充分发动广大有识之士、各文明单位、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我们将该项活动纳入文明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量化考核之中。做到了开展“助学育才”活动与本职工作、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相结合,并倡议全县各行各业有识之士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我们规定高中阶段每学年资助不少于1000元,大学每学年不少于2000元,并且将资助方与被资助方以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即双方签订“助学育才活动协议书”,由文明委委员作为双方的中介联系人,文明办作为联系服务单位。
活动开展以来,许多企业家,教师,干警以及文明单位和参加“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单位纷纷响应,仅文明委2002年组织开展的首次助学育才活动协议签字仪式上就确定了57名资助对象。为响应县上这一号召,当年原高石崖镇也举行了签字仪式,确定受助大学生8名。随后,哈镇镇政府即筹资17万元成立了“助学基金会”用来资助当地贫困学生上学。县政府也专门成立了教育扶贫专项基金,每年有上万名学生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资助与帮助,为农村家长解决了孩子们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
目前,我县共有90多个“创佳评差”活动单位、文明单位和20多名社会有识之士资助了160多名贫困学子。有的单位是在经费十分紧张,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挤出钱来资助;有的单位是靠职工捐资来资助;还有的单位一次就资助了数名贫困学子,其精神难能可贵。在我县文明委的大力倡导下,资助贫困学子以及失学儿童等已成为多数人的自觉行动,成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义举,受到了基层群众的称赞。
几年来,我们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体会是:
1、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内容要体现一个“新”。
几年来,我们将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府谷县情实际出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富有时代气息,为群众开展了喜闻乐见的“三项教育”活动,形成了我们特有的工作特色。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深化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
2、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更要体现一个“活”。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根据诸多方面灵活确定最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不能机械般地照搬照抄兄弟市、县的工作经验和作法、更不能不切实际一哄而上。我县近年来只所以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不少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这与我们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选择最佳的创建活动方案是分不开的。
3、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还要体现一个“实”。
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必须立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赞同和拥护,才能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投身于这项活动。“文明单位一帮一创建文明村”、“一帮一、心连心、认亲戚”活动、“助学育才”等活动的开展正是实实在在为农民办了实事,办了好事,所以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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