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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府谷县工业发展及近几年环境污染治理情况
府谷的地方工业起步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当时兴办起铁厂、水泥厂、电石厂、焦化厂等县办企业。到了八十年代末,在全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引导下,我县工业经济迅速发展,全县基本形成了以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五大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
,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工业大县。"九五"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工业经济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工业经济在全县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近几年来,全县工业
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份额一直保持在90%以上。府谷的工业已经成为振兴地方经济、支撑财政收入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力就业,安置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城市待业人员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伴随着地方工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诸多问题,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想使府谷工业经济在现有基础上增强发展后劲,实现新的跨越,就必须走抓大限小、扶优扶强的路子,必须调整产业结构,抓好污染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2000
年以来,我们就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县上明确提出了污染治理"当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彻底改变"的奋斗目标,并积极采取措施,累计投入环保资金近亿元,对全县工业污染进行了治理。一是取缔土法炼焦企业127户,关闭小煤矿180户,泡花碱厂46户,小水泥厂10户,小白灰厂19户,碳化硅12户,淘汰了所有开放式和年产量在1万吨以下的所有电石炉;二是县上投入
2200 万元,对位于县城中心污染严重的县铁厂实施了搬迁;天桥化工集团公司投资4500万元,关闭了位于县城的3座电石炉,搬迁到远离县城的西山村,扩建为2x16500KVA密问式电石炉。对金利源集团公司位于城区的2台电石炉以及跃进电石厂、跃进硅钙厂、宝华硅钙厂等5户企业,实行了停产搬迁。三是分期、分批、分行业进行专项治理。2001年,对县内32户水泥、电石、铁合金等企业进行了集中停产整改,共投入治理资金2000多万元,限期安装了环保设施,到年底全部完成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2002年对全县所有机制兰炭厂进行环保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六条标准"完成整改,通过了验收。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引导企业延长产业链。恒源煤电有限公司利用机制兰炭厂排放的废气、焦粉末和煤矿废弃的煤矸石发电;府忻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回收焦化厂排放的荒煤气冶炼金属镁,变废为宝,实现了综合利用,并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 2003 年以来环境污染治理整改情况
2003年,我县的环境污染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后,省环保局及时向我县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11月,国家环保总局在府谷主持召开了晋、陕、蒙接壤区四县(旗)环境污染情况通报会,并形成《关于解决山西、内蒙古、陕西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的协调意见》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污染治理工作,年内先后取缔萍乡式炼焦企业6户、小白灰企业10户29座窑炉、泡花碱企业3户,关闭耐火材料厂12户。
与此同时,制定了《府谷县2004年-2007年环境污染治理四年实施方案》。
2004年初,我们在省环保局批准我县《污染治理四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府谷县工业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在安排全年工作时,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列为全县十大重点工作之首进行了部署和落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开始后,我们结合"五小企业"清理整顿,又对全县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划、环保、煤炭、乡企、电力等十几个部门为成员的环境污染治理与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县政府又成立了环境污
染治理、"五小企业"和机制兰炭企业3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整治的实施工作。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督查组和清理整顿综合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成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和有关人员参与的清理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乡镇的清理整顿与污染治理工作。县上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抽调300多名业务干部和工作人员进驻企业,包干负责,指导、督促清理整顿工作,保证了污染治理与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 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在污染治理和清理整顿中,我们重点抓了电石、铁合金和机制兰炭等企业的清理整治。首先,暂停审批所有工业建设项目;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工业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全部予以关闭;对已审批但未动工的工业项目,暂时停止建设,重新审查;对县城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逐企排队,明确期限,要求从2004年开始到2007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完成搬迁;对已建成投产的电石、铁合金和机制
兰炭企业,由市经贸委和市煤炭局逐一进行鉴定,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坚决予以关闭和淘汰,对符合产业政策但环保不达标的,按照市上关于《电石及铁合金企业环境保护治理整改标准》和《机制兰炭企业环境保护治理整改标准》,限期停产治理。
(三) 严明纪律,严格督查。为了切实把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县上成立了督查组,坚持经常和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强化对包抓人员的督查,要求包抓人员进驻企业,现场蹲点,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于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调度,致使包抓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严肃追究包抓人员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借清理整顿之机,收取企业钱物、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认真贯彻晋陕蒙宁会议精神,加强重点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
2005年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在北京召开了晋陕蒙宁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出台了《晋陕蒙宁有关地区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清理整顿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
以及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并就取缔关停、治理整改、逐级验收抽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市政府随即又召开了全市"五小企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扩大会,对全市污染治理和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我们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按期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和污染治理各项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会议精神,县委、政府在安排2005年全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时,继续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今年全县12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高度重视,并落实了领导包抓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对于电石、铁合金和机制兰炭等行业,分别由县委、政府几位分管领导各抓一块,分工协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几位分管领导带领环保、计划、电力等部门,连续不
断在全县城乡范围内进行巡回检查,逐企逐厂督促治理进度,落实治理要求。同时严厉打击污染反弹,重处重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四、国家四部委验收检查后治理整改情况
2005年8月下旬,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来我县检查验收电石铁合金兰炭行业环境污染清理整顿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向我们反馈了意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反馈意见,我们及时召开会议,对污染治理和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我们治理整顿的重点是:对已经取缔关闭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坚持做到"断水断电、吊销证照、清除原料";对淘汰的生产线及生产设备一律拆除并就地销毁,不准出售、租赁、转移重建或扩建改造;对属于停产治理的企业,要求严格按标准组织整改,并切实做到治理期间不生产;对属于达标排放、允许正常生产的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整体环境的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要求实现厂容整沽,厂区及通厂道路进行硬化和绿化,生产过程无跑、冒、滴、漏,废弃物规范化处置,能利用的综合利用。
同时为了确保电石、铁合金企业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我们要求所有电石和铁合金企业 都必须裁堵主烟道,对于不裁堵主烟道的企业,发现一家,关停一家。同时在进料口和出料口增设集烟罩,以解决烟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对治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进行停产检修;对新、扩、改建项目,各有关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经环评和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立项,土地、城建、林业、水保、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贷款。凡违反规定办理审批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着重抓了以
几个方面:
(一)认真落实取缔关问措施,严防死灰复燃。清理整顿工作以来,我们先后取缔关闭了全县所有列入淘汰落后范围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在取缔小土焦、小白灰、小耐火厂等属于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的基础上,将小铁厂作为取缔关问重点,由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现场执法,采取破坏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证照等措施,彻底取缔了生产的
17 户小铁厂。
(二)按照治理整改标准,继续积极推进电石铁合金和兰炭等行业污染治理和清理整顿。
1、全县共有15户电石企业符合产业准入,其中14户进一步改造了除尘设施,完善了收尘装置,裁掉并焊死了主烟道,经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通过了市上的环保验收。金利源集团电石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已完成技改,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
2、全县10户硅铁企业、1户硅链企业符合准入,其中9户硅铁企业、1户硅锰企业完成了治理整改,并经监测达标,通过市上环保验收。剩余1户硅铁因市场原因而停产。
3、全县35户硅钙企业都通过了市上产业政策界定,四部委验收检查发现有部分硅钙企业烟尘排放比较严重。检查之后,我们再次对所有硅钙企业实施断电停产,集中整改4个月。到目前,30户通过验收,5户处于停产。
4、机制兰炭通过产业准入界定的共有126户,当时全部实行断电停产,要求按验收标准限期完成治理整改。目前有97户按验收标准完成了治理整改,并通过市上验收;11户企业因市场等原因,一直自行停产,未进行验收;另外18户列入搬迁范围,未验收。
(三)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我县重点加强了对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确立了环保第一审批权和环评"三同时"制度。未履行环评手续的企业限期补办了环评手续。新建企业严格要求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要求新上项目原则上都要放到县上规划的工业园区内。
(四)全县上下更加重视环保工作。我们在研究制定"十一五"规划过程中,将环保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三个转化",科学规划和建设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围绕工业主导产业合理部局,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清洁生产。2006年我们继续将污染治理列为全县重点工作,进一步抓紧落实我县环境污染治理四年实
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认真抓好工业污染治理。
五、小铁厂的取缔情况
2005年6月,县政府对生产的17户小炼铁企业进行了强制关间,但因当时未采取爆破措施,部分炼铁炉未遭到彻底破坏,只是用装载机毁坏了附属生产设施,以至关问之后,部分小炼铁企业又私自修复生产设施,擅自非法组织生产,给全县的污染治理和清理整顿工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在2006年3月12日来我县检查后的反馈意见,真正对小铁厂取缔关闭到位,3月14日,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王效力任组长,副县长祁万才、白映洲、县长助理郭培荣、贾榆乐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局、环保局、乡企局、电力局、工商局、土地局、监察局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铁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20名工作人员,雇用8台装载机、4辆焊割工具车和专业爆破人员,从3月15日开始,用6天时间,通过拆除生产设施、供电线路、毁坏生产设备、吊销所有证照、限期恢复地形地貌等措施,对全县28户34台小炼铁炉进行了废毁式取缔关闭。截至3月20日晚,全县所有小炼铁企业的生产设施已被全部拆除破坏,并有效地防止了生产设备的转移。
同时,为彻底杜绝小炼铁企业的死灰复燃,我们要求在关闵行动结束后,由所在乡镇和供电部门全权负责对辖区内小铁厂的监督检查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情况。一旦发现非法组织生产,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对隐瞒不报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整体上讲,我县污染治理和清理整顿工作相对于周边地区开始的较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治理要求比较及时,在此过程中,县上以最大的决心和最大的力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
力组织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治理成效,但是,与国家环保总局和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方针政策,将污染治理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治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治理整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全县经济尽快走上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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