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司发〔2023〕35号
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活力,全方位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根据榆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榆政司发〔2023〕7号)和中共府谷县委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发〔2023〕6号)文件要求,经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梳理汇总。现将《府谷县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四张清单”内容,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附件:
府谷县司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doc
府谷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