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法办发〔2022〕11号
中共府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府谷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省2022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中追赶超越、位次靠前,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近期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府谷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文件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督查内容
(一)《府谷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二)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细化示范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尽快在“府谷县人民政府网”开办“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推送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确保专栏内容合法、充实、新颖。
三、督查方式和督查对象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走访和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督查对象是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任务分解的部门或单位。
四、督查安排
(一)开展自查(8月至10月)
对标对表《府谷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对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全面总结情况、发现问题,形成自查报告。
(二)实地督查(10月)
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成督查组,抽取部分重点部门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督查过程中,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查看工作网站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各相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汇总上报(10月至11月)
县委依法治县办收集汇总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关于《府谷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文件要求的相关佐证资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总结中必须有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督查结果将汇总上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领导,必要时进行全县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确保督查实效。坚持“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的工作导向,逐条逐项对照《府谷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既抓实地督查,更抓整改落实,做到“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早动快,在全省、全市考评中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