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2-00020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12-87133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开栏(屏)、公开资料等多种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疫情防控、权责清单等各类信息。2021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4517条,其中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7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8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县修订和完善了《府谷县依申请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了依申请公开信件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了答复文书的格式内容,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收到各类依申请公开信件6件(次),按时回复办结率达到100%。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引起的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日志等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发布的严谨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解读公开工作,2021年,共公开并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府谷县统一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发布涉及29个政府部门和14个镇的近30类别的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7个,进行政府常务会议、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的同源性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和基础业务的学习培训,2021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学习培训2次。二是坚持以目标考核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管理,量化考核项目和指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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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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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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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448 |
||
行政强制 |
29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62.4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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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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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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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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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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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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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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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改进。一是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部分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面临较大风险。二是监管考核力度不够,监管方式有待优化。
下一步,府谷县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单位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大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强化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管考核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内容发布、更新频次和互动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借助技术手段和第三方评估力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细化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激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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