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2022-00000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标 题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教育和体育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现公布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积极主动予以公开,如一七年级招生入学、“双减”、校园周边环境及食品安全、表彰奖励、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事项,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7项。
(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等渠道,公开回应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涉及招生入学、课后服务、师德师风、学校作息时间、学生减负、作业布置与批改、学校布点规划等事项,全年公开回应群众诉求106件。
(三)强化信息管理。严格依据各级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公开信息,教体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草拟初步意见,报请教体局会议研究讨论,经草拟、讨论、校对、审核各环节,最终由教体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对接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权威。
(四)强化监督保障。教体局督查和审计科负责信息公开事项的监督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对公开事项作出解读说明,特别是针对公开事项的政策依据和边界,适时作出解释和界定,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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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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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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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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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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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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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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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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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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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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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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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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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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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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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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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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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未建立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二)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丰富多元。(三)对信息的解读宣传跟进不够。(四)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编制主动公开目录。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全面梳理应公开的事项,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做好各类教育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答疑工作,让群众完整、彻底理解政策。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课后服务、“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招生入学、人事调整、资金使用、项目批准实施、督查考核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府谷发布”、府谷融媒、政府网站等融媒体平台开展政务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五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事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见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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