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2/2022-00000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标 题 | 孤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孤山镇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孤山镇深入贯彻上级要求,深入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范完善工作,全面梳理镇政府相关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安排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发布信息。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查工作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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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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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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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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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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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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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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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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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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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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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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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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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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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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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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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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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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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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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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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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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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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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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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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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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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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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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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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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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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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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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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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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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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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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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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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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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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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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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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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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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正确和深入的了解;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充分、及时,更新频率低。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配强专人进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网站公开形式,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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