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3/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标 题 | 府谷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府谷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推进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职,局领导分管,由政工监督室民警负责对接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同时,局属各部门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政工监督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助推了府谷公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促进了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水平。
(二)突出重点,提升工作效能。及时公布便民利民措施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切实为群众、为社会排忧解难,向广大群众公布安全防范知识、警方提示等,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今年以来,通过榆林市百姓问政平台办理人民群众各类咨询、投诉信息89条,通过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1条,榆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篇。通过府谷公安微信、微博发布便民服务举措30余条,制作便民服务宣传册1500余份,通过宣传让群众广泛知晓便民举措,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为群众减少往返办事次数,减轻群众负担。
(三)拓展平台,增强工作质量。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将我局机构、职责、办事指南、法律规范、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治安、户口、出入境、交管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和政策,及时更新完善政务信息的目录指南。紧盯平安府谷建设目标,有针对性设置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2021年以来,持续加强两微平台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防范预警、警务信息960余条。通过中省市共发布稿件1628篇,其中《人民公安报》4篇,《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等省级主流媒体31篇,《榆林日报》25篇,其他网络媒体1400余篇。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开设视频号、抖音号,利用视频传播快的特点,大量制作反诈、禁毒、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小视频,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2 |
||
行政强制 |
29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部分民辅警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二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县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室、所、队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部门能公开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话题,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三是严格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检查,以制度规范管理,靠规范抓好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