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2022-00033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标 题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邮箱:fghbjhpb@163.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府谷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府谷县东鑫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泥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发〔2022〕114号 |
2022年8月4日 |
2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府谷县涛鑫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万吨/年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发〔2022〕115号 |
2022年8月4日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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