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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2022-0000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5-10 发布日期 2022-05-10
标   题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邮箱:fghbjhpb@163.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府谷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府谷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万个/年废矿物油桶回收利用及2万吨/年废旧轮胎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榆环府发〔2022〕53号 附  2022年5月10日审批决定丹海.docx

2022年5月9日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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