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2021-00024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标 题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邮箱:fghbjhpb@163.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府谷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 庙沟门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中水补充水处理设施及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发〔2021〕23号 23号文附件12021年3月31日审批决定 .doc |
2021年3月31日 |
2 |
陕能府谷孤山5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发[2021]24号 24号文附件22021年3月31日审批决定 -.doc |
2021年3月31日 |
3 |
庙沟门镇高圐圙渠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发[2021]25号 25号文附件32021年3月31日审批决定 -.doc |
2021年3月31日 |
4 |
府谷县烈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榆环府发[2021]26号 26号文附件42021年3月31日审批决定 -.docx |
2021年3月31日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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