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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2020-0010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7-29
标   题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邮箱:fghbjhpb@163.com

通讯地址:府谷县环境保护局(府谷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陕西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沙梁煤矿新建项目(1.20Mt/a)(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府环发[2020]122号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122号文附件2020年7月29日审批决定.doc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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