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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hbj-hpgg-2018-0386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2-05 发布日期 2018-02-05
标   题 关于2018年2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2018年2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通讯地址: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949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陕西省府谷县大昌汗镇福庆煤矿自燃火烧隐患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府谷县大昌汗镇松宏湾行政村瓦罐峁自然村

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

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府谷县大昌汗镇福庆煤矿自燃火烧隐患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府谷县大昌汗镇松宏湾行政村瓦罐峁自然村,项目治理区面积39亩,外排土场面积为40亩,治理后耕地面积约34.73亩,林地面积约80.73亩,同时可回收残煤5.27万吨。

1、治理区、排土场定期洒水抑尘。残煤储存场设10m高防风抑尘网,地面硬化,治理区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并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降低运输扬尘的污染。 2、项目治理区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治理区、排土场、道路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生活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3、治理区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降低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合理安排治理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少鸣笛,注意对车辆保养维修,严禁超载,保证路面完好,限制车速等。4、治理剥离的土岩由汽车统一运往外排土场进行堆放,当排土场达到设计标高时将表土覆盖于表层,进行土地复垦工作。矿坑水处理沉淀产生的污泥主要为煤泥,掺入残煤中一起外售。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5、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合理地选择树种,优化配置复垦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草灌乔、带片网相结合的植物生态结构。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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