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zjghbj-hpgg-2017-0010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1-24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
标 题 | 关于2017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通讯地址:府谷县环境保护局邮编:719499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府谷县浩恒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新建2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煤项目 | 府谷县老高川镇红草沟村 | 府谷县浩恒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 |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府谷县浩恒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新建2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煤项目位于府谷县老高川镇红草沟村,总治理面积7289.5m2;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2万元,占总投资的8.52%。 | 1、项目原料储存、转运及配料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密闭原料库进行并设喷淋洒水装置采用密闭输送廊道运输上料;筛分研磨粉尘在车间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烘干炉窑燃料为自产型煤,并设布袋除尘器由20m排气筒排放;运输道路扬尘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 2、项目生活污水利用沙泉渠生活区旱厕,盥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雨水设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3、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筛分机、磨粉机置于室内,基础做减振处理和隔振结构;混捏机、成型机置于室内,基础设减振垫,设置隔声板;风机置于室内,基础做减振处理,进出风口消声器,风机连同电机采用可拆卸式隔声罩。 4、项目固体废物热风炉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5、项目厂区周围设置防护林带,绿化面积1000m2,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美化环境。 |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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