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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hbj-hpgg-2017-001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11-13 发布日期 2017-11-13
标   题 关于2017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2017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通讯地址:府谷县环境保护局邮编:71949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府谷县远大能源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焦项目

府谷县老高川镇长房梁村

府谷县远大能源有限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府谷县远大能源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焦项目位于府谷县老高川镇长房梁村,项目现场办公楼已建,除此之外新建原料储存车间、混捏成型烘干车间、成品库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91.2万,占总投资的6.08%。

1、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2、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厂区设置防渗卫生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项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地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值班室、仪控室等凡有人值班场所,其墙、门、窗采取隔声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4、项目生产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蒸汽锅炉和热风炉灰渣。除尘器收尘返回混捏工序,回用于生产;蒸汽锅炉和热风炉灰渣暂存于固废棚中,表面用帆布覆盖,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5、项目生产区结合各种生产设施的特点进行绿化;道路的绿化选择适宜当地的树种乔木;加强厂区绿化。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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