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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3/2022-0001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4-11
标   题 关于府谷镇桑园梁行政村苍贺峁二村移民安置新农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府谷镇桑园梁行政村苍贺峁二村移民安置新农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府水保函〔2022〕6号


府谷县扶贫移民搬迁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府谷镇桑园梁行政村苍贺峁二村移民安置新农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依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府谷镇桑园梁行政村苍贺峁二村移民安置新农村项目位于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桑园梁行政村苍贺峁二村,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1°1′9.90″,北纬39°5′5.57″。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50hm2(82.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3680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0.21,建筑密度24.87%,建设居民住宅149套,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红白理事会、村卫生室等附属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供电、燃气和消防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和荒草地。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22.48万m3,共开挖方量11.24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10.80万m3,表土剥离0.44万m3),共回填土石方11.24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10.80万m3,表土回填0.44万m3),不产生弃方,所需覆土全部来源于场地平整前的表土剥离。

本工程总投资47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30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于2022年4月开工,计划2023年3月底完工。

二、《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基本可行。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但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三、基本同意该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0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50hm²。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26.10万元(主体已有投资80.9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5.14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06.2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1.36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3.58万元;独立费用57.92万元(其中监理费 15.20万元,监测费14.00万元);基本预备费7.6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9.35万元。

五、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的后续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做好表土分层剥离、保护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合理配用;禁止随意扰动和破坏地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加强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三)建设单位要每半年和年终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我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将其成果纳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我局,施工期间每半年向我局上报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五)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如果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及时足额向我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项目投入运营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府谷县水利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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