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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3/2021-0016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1-01
标   题 关于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府水保函〔2021〕20号


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依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清水镇墩嫣村、古沟村、徐庄村、站塔村,场址范围坐标介于东经110°57′49.69″~111°06′28.31″,北纬39°07′36.71~39°16′45.98″之间。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0MW,建设内容主要有:6台单机容量为3.00MW、1台单机容量为2.00M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7台箱式变压器、7个吊装场地、进站道路542m、检修道路16.5km(新建4.5km,改扩建12.0km)、13.33km架空线路、1000m地埋电缆、新建1座35kV开关站,拟以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石山则变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10.9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64公顷,临时用地10.32公顷,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含表土剥离)为9.1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含表土回覆)为9.16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15893.1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62.71万元,建设资金20%由建设单位自筹,其余银行贷款。项目计划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3月建成,建设总工期6个月。

二、《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基本可行。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但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三、基本同意该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6hm2,其中永久占地0.64hm2,临时占地10.32hm2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53.2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8.2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1.8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28.31万元、独立费用57.2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8.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3.90万元),基本预备费18.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6320元。

五、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的后续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做好表土分层剥离、保护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合理配用;禁止随意扰动和破坏地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加强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三)建设单位要每半年和年终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我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将其成果纳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我局,施工期间每半年向我局上报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五)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如果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我局审批。

(六)依法及时足额向我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项目竣工后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府谷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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