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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l01/2022-00002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12-13 发布日期 2021-12-16
标   题 府谷县医疗保障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医疗保障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府医保发〔2021〕11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我局决定在12月中旬,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本次督查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前期持续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不法分子欺诈骗保行为,达到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的目的,彻底整治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督查原则

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从严打击、管治并重的原则。我局将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欺诈骗保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同时加强对共性问题的治理力度,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行为,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督查组织分工

本次督查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副局长任组长,医疗保障局日常负责稽查人员为成员的联合督查行动小组,负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2所、定点药店77所。具体分组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魏 华 副组长:杜瑞兵 成员:韩淑梅 贺龙喜

负责检查:哈镇、大岔、古城、黄甫、麻镇、清水、赵五家湾、海则庙、墙头、武家庄、石马川、田家寨、碛塄、王家墩、中医院、创伤医院、尚甫医院、旭永眼科医院、府谷县精神病专科医院、老百姓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五鹿药材公司、百益医药有限公司、长康医药有限公司、榆林市广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府谷乐馨连锁店、荣济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慈医药有限公司、福康医药有限公司、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杏鹿药业药业有限公司前石畔集贸市场分公司、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同世药店、荣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益生堂大药房、太和堂医药有限公司、跃进大药房有限公司、天化医院便民医药有限公司、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二分店、济春园医药有限公司、榆林市广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府谷阳光连锁店、康春堂医药有限公司、康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杏鹿药业有限公司、元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同寿仁康药店、府谷县百杏林医药有限公司、府谷县乐宁医药有限公司、府谷县德同堂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杏鹿药业有限公司高石崖分公司、府谷县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府谷县宁康堂医药有限公司、榆林老百姓裕丰医药有限公司府谷河滨东路分公司、府谷县长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松鹤泉医药有限公司、府谷厚朴草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杏鹿大药房有限公司、府谷县康复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五鹿药材第一分公司、榆林康瑞和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组组长:王 鹏 副组长:刘文辉 成员:刘小龙 张 杰

负责检查:孤山、新民、三道沟、老高川、庙沟门、大昌汗、木瓜、府谷镇卫生院、张家畔医院、电力医院、县医院、天化医院、益民医院、普济医药有限公司、乐康医药有限公司、仁惠和药店、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同乐大药房、三多堂平价大药房、宁和堂医药有限公司、普济医药有限公司人民中路药店、永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太和医药有限公司、光明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秦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新中森医药有限公司府谷第三分公司、广济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德仁堂医药有限公司、府州国医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长兴医药有限公司、济仁医药有限公司、海济堂药店、百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康复堂医药有限公司、仁心药业有限公司、复兴医药有限公司、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一分店、德众药业有限公司、府谷县医苑便民药房有限公司、府谷县同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府谷县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府谷县康普惠医药有限公司、府谷县顺安康平价医药有限公司、榆林思迈乐大药房有限公司、榆林济世春大药房店、府谷县黎润济世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君来乐医药有限公司、榆林新仁爱医药有限公司、府谷县新欣堂医药有限公司、榆林德济康医药有限公司。

督查重点

(一)定点医疗机构。对县级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挂床住院、重复住院、门诊转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空白处方笺、留存参保人证卡等违规行为,以及聚敛盗刷社保卡、串换药品耗材、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执业医师药师队伍。加强对执业医师药师服务行为的检查,凡利用职业资格参与欺诈骗保的执业医师药师,或为欺诈骗保医药机构长期提供服务,客观助长欺诈骗保行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府谷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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