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监管 >  医疗卫生 >  正文

索引号 yl01/2021-00008 发文字号 府医保发〔2021〕101号
成文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3
标   题 府谷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府谷县医疗保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府谷县医疗保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医保发〔2021〕101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度医疗保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府谷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府谷县医疗保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榆林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保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榆医保发〔2021〕8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局范围内开展“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医保公共服务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中共府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宝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魏俊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鹏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刘富君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苏 霞 药械采购与结算服务中心主任

吴二林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杜瑞兵 稽查科科长

武 晔 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科科长

韩淑梅 医药价格科科长

淡 剑 基金科科长

刘文辉 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小龙 招标采购科科长

李 佼 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鹏同志兼任,成员苏慧芬,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学习研讨67日-6月13日)

1、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医疗保障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加强对医保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理论功底,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2、开展专题讨论。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专题研讨。党支部书记要对研讨内容、组织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每名党员都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撰写研讨材料,围绕医疗保障服务民生实际,深入查找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透彻剖析原因,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达到触及思想的目的。

查摆问题6月14日-6月20日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慢性病报销、异地就医门诊结算及药品耗材集中招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邮箱、电话、政务服务“好差评”、现场接待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整改落实(6月21日-6月30日)

以为民服务的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打通“堵点”、破解“痛点”、化解“难点”,深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获得感不明显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坚持点面结合、全面整治,列出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四)完善制度(7月1日-7月15日)

坚持标志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不完善的要及时修订、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缺位的要及时健全,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服务水平。7月21日之前形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督查评估716-731日z

做好迎检工作。省市局将结合党史教育为民办实事,重点围绕半年综合工作落实督查、作风建设专项评价、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督导、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情况等工作,对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全面督导、评估,要全面做好迎接督查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畅通有效、上下联动的沟通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专项行动纳入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通过集中公布医保业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三)强化结果运用。注意发现和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在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既要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查漏补缺,及时纠正。重点落实为民服务事项清单和咨询投诉问题台账,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见底清零,以专项行动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建党100周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