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监管 >  安全生产 >  正文

索引号 9/2022-00049 发文字号 府建安办发〔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7-22 发布日期 2022-08-01
标   题 府谷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承揽工程的通知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承揽工程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安委成员单位、建筑协会、建筑业企业:

为了规范府谷县建筑市场,引导府谷县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委联合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对府谷范围内注册的建筑相关企业,凡是持有营业执照,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分批次检查比对,现将第一批核查比对情况向社会公布(见附件),各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向有相关资质的建筑企业发包工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以上必须向府谷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建,因未按要求报建或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企业,将严肃查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将追责到底,若对上述要求企业资质不确定不清楚有疑问的可向我委咨询,联系人:曹亮,联系电话:0912-8720328,18191282693。

附件: 府谷县无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企业名单.xls



府谷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